請託國民黨全代會黨代表勸退對手
新北檢起訴指出,謝麗玲得知劉素君有意參選今年底的第5屆八張里里長選舉,為求再次同額競選、順利連任,今年3月間得知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黨代表王昱人認識劉素君,於是請託王男遊說劉素君放棄競選,並表示願意補償劉女已支出的競選帆布、文宣等選舉費用。王昱人隨即在三峽區某超商向劉素君轉達,但劉素君並未答應退選。
三峽區公所民政課課長幫搓「圓仔湯」
謝麗玲另於今年3月間前往三峽區公所洽公時,請託民政課課長簡美玲轉告與劉素君相識的翁姓里長,希望由翁姓里長陪同勸說劉素君放棄競選,並表示自己也願陪同勸退翁姓里長的競爭對手。
另名里長拒幫搓 錄音存證告知謝麗玲對手
翁姓里長得知後,到八張里里長辦公處與謝麗玲及丈夫林萬益晤談,謝麗玲夫妻一再請託翁姓里長勸說劉素君放棄競選,並表示願意補償劉素君已支出的競選帆布、文宣等選舉費用,以及提供一個「很合理的」、「不會失禮」金額之紅包,同時允諾另提供翁姓里長不詳金額紅包作為酬謝。但翁姓里長並未同意與謝麗玲夫妻合謀,而是將會晤談話錄音檔及內容轉告劉素君。
檢察官認定謝麗玲等4人合謀「搓圓仔湯」,今依《選罷法》對於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賄賂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罪起訴4人,建請法院均依法論罪並宣告褫奪公權,並建請法院對於簡美玲假借民政課課長職務機會違法犯紀,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