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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 金管會預告9子法、拚明年第1季上路

金管會配圖。李柏毅攝 zoomin
金管會配圖。李柏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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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金管會今天表示,將儘速完成9子法訂定,並預計與母法在2027年第1季底前上路。官員強調,VASP業者應於專法施行後的12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

金管會整理法案制定4重點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對立法委員的支持及審查時所提供的意見,使此專法更為周延表達誠摯感謝,並整理出專法4重點。

一、強化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監理:明確定義VASP的類型及範圍,包括交換商、交易平台商、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借貸商及其他等7種服務商,並規範其所經營之財務與業務、負責人與業務人員適格性、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資安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客戶資產分離保管、作業委外事項與對客戶之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財務報告申報等事項。

二、明確規範穩定幣發行及管理:在台灣境內發行穩定幣須取得中央銀行同意及金管會許可,發行人必須維持十足準備資產及交付信託,並進行定期查核與資訊揭露。

三、市場防止不公正行為:強化市場行為規範,明定不得有虛偽詐欺或操縱價格等不公正行為,違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至2億元以下罰金。

四、既存業者過渡期間:本法案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定,對於本法案施行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VASP或已依金管會規定提供相關服務金融機構,應於本法案施行後12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在法案施行後21個月內經金管會許可及取得許可證照;必要時得延長3個月,並以1次為限。

 

預告9子法方向

黃仲豪進一步說明,法案最快明年第1季上路,而業者要在公布施行日後的12個月內向金管會申請。他補充,金管會預計提出的子法共有9條,範圍將包含服務商設置辦法、人員管理規則、業者財務業務管理辦法、內部控制相關規範、業務委外規定、帳戶與涉及異常管理辦法、公會管理規則、財務申報辦法與穩定幣許可辦法等。

另外官員也補充,有關雙幣合約或永續合約,則觀察到國外有相關交易所推動,為回應國內業者需求,將在專法公布實施後1年內完成相關衍生性商品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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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會 # 虛擬資產服務法 # V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