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天有許多媒體報導,台北車站上周發生的性侵事件,晚間更進一步揭露外籍被害者本身的國籍等資訊、和加害者間的關係等資訊。石崇良今天出席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繼續審查「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會前受訪時表示,「我們一再地強調,根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對於被害人的相關資訊,不論是任何方式都不可以揭露啦!」
石崇良表示,衛福部昨天也發出新聞稿,且一再地在社群媒體呼籲,一定要保護被害人,且不論用何種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資訊,都不可以再傳播;同時也請地方依法查明、嚴懲,基本上拍攝這一件事情已經違法,更不要說已經上架的一定要下架,不論是以何種方式取得的,也都不可以散播。
衛福部提醒,針對這類性影像,民眾請勿下載、重製、轉傳、分享相關性影片,並勿肉搜、討論、揭露被害人身分隱私,否則恐觸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範,不能揭露被害人的個資,性影像處理中心已受理民眾對此性影像案件申訴,並通知平台業者限制瀏覽或移除該性影像,如業者未遵守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將依法處以行政罰鍰6至6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