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貨櫃車紅線違停!騎士猛撞車尾亡 司機慘遭判入獄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一名黃姓男子去年3月駕駛貨櫃曳引車在大寮區華中路紅線違規停車等待載貨,導致黃姓機車騎士撞上車尾傷重不治。高雄地方法院認定,黃姓駕駛違停是事故肇事次因,雖坦承犯行並符合自首規定,但迄今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違停等貨釀禍 騎士撞車尾喪命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2025年3月18日清晨5時許,駕駛營業貨櫃曳引車沿大寮區華中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違規停放於紅線區域等待載貨。
恰巧黃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經該處時,因未注意車前狀況,閃避不及撞上貨櫃車左後方,因撞擊造成顱顏變形、牙齒脫落,以及顏面、頸椎骨折,送醫前已無呼吸心跳,經急救後仍於當日上午7時58分死亡。
鑑定認定違停為肇事次因
檢方偵辦認為,黃姓駕駛明知紅線路段禁止臨時停車,仍違規停放大型車輛,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法院審酌高雄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及覆議結果,認定黃姓駕駛紅線違停是本案事故的肇事次因,騎士則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過失。
考量黃姓駕駛坦承犯行,且事故發生後在犯罪尚未被發覺前,即向到場員警表明自己是肇事者,符合自首規定,因此依法減輕其刑。
自首獲減刑 仍未與家屬和解
法官指出,黃姓駕駛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違規停車,導致被害人死亡,造成家屬難以回復的傷痛,考量黃男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綜合雙方過失程度、被告素行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後,量處有期徒刑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