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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質疑威如科技案疑違反利益迴避規定 經濟部發4點聲明回應

針對民眾黨質疑威如科技疑似違反利益迴避規定,經濟部發布4點聲明。葉志明攝 zoomin
針對民眾黨質疑威如科技疑似違反利益迴避規定,經濟部發布4點聲明。葉志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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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中心/台北報導】針對民眾黨近日召開記者會,指控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胞妹蘇巧純任職的akaSwap公司,與獲得文化部補助的威如公司關係密切,且威如科技申請政府補助時,未揭露akaSwap執行長蘇巧純為蘇巧慧胞妹,恐涉違反利益迴避規定。

經濟部今(22)日發布4點說明如下:1.有關中企署及商業署補助威如科技案件,相關業者負責人並無蘇巧純。

中企署於114年度跨域研發補助計畫「虛時整合影視互動圈服務開發計畫」,該案係由創造智能公司、威如科技、馥谷餘創造3家廠商共同提案,計畫補助於114年2月核定,期程自114年2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經查補助計畫執行期間,此3家業者登記公示資料的負責人、股東、董事均無蘇巧純。

akaSwap平台並非補助對象

商業署113年度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威如科技執行「虛實整合之消費者精準服務開發推廣計畫」,計畫補助於113年7月核定,計畫執行期間自113年7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止。經查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威如科技登記公示資料(含負責人、董監事)、投保人力均無蘇巧純。

2.akaSwap平台並非補助對象。商業署為加速創新案例擴散,每年底均會針對案例編輯成果專刊,114年度係委由數位時代編撰,數位時代並於115年1月於官網專題欄位協助露出,此時間點相關計畫已執行完畢,而報導內容也非113年7月核定補助時可預見,相關案件補助對象仍為威如科技,無法僅依報導內容,認定akaSwap平台等同於威如科技。

3.已踐行相關規定程序,計畫經費核銷亦需經會計師查核,尚無法逕行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無法認定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有關經濟部中企署及商業署受理上開「威如科技」補助案,均善盡行政機關計畫執行之審查義務,並踐行相關規定程序,計畫經費核銷亦需經會計師查核後方可結案,以確保程序公信力。依目前資料,尚無法逕行認定本案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

4.另中企署提供給立院黨團資料涉及塗黑部份,係因資料涉及個人資料及公司營業事項,受相關法律規範保護,且相關資料僅供立委問政使用,不宜逕行公開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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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巧慧 # 威如科技 # 民眾黨 # 經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