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金素梅組「祖靈之邦團隊」 涉收對岸1.7億在台發展組織
起訴指出,張俊傑、陳智葟、林怡君及高金素梅於2005到2016年間將部落工作隊及國會團隊統合成「祖靈之邦團隊」後,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之手法,由張俊傑、陳智葟統領該團隊之競選、問政及原鄉部落聯繫工作,而由林怡君為高金素梅及張俊傑之代理人,居間穿梭兩岸接受中共官員指示並進行傳達,再由張俊傑以檯面上接受中共捐贈原鄉部落建設經費,充實高金素梅競選連任資源,檯面下則利用親友帳戶等管道將巨額資金約台幣1億7000萬元匯入台灣。
🔗 延伸閱讀《高金素梅捲助理共諜案!遭高檢署限制出境出海 親曝心聲:毛骨悚然》
刪除駐日代表處預算、反軍購 涉犯《國家安全法》
高金素梅等人涉嫌引入中共資源,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另外,高金依照中共官員及代理人授意指示,在立法院召開組團赴聯合國反日記者會、對日本代表處質詢刪除預算、質詢反對軍購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委員身分影響法案審議,及針對課綱微調於委員會發聲支持等行為,影響我國議事運作,並針對兩岸、外交等重要議題進行抗議發聲,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罪嫌。
🔗 延伸閱讀《張俊傑偷渡傳第五縱隊暗助! 管碧玲:面對狡猾難纏黑暗勢力》
🔗 延伸閱讀《張俊傑偷渡成功!助逃陸籍主嫌現身 竟是「滿瑞富6號」地下船長》
涉收中共1.7億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此外,高檢署認定高金素梅自2002年至今擔任立法委員,依中華民國憲法及立法院組織法規定,職司審議法律案、預算案及其他議案,並對行政機關施以質詢及監督,反映選區民意並監督政府施政,她明知張俊傑長期提供收受中共捐贈的巨額資金,運營部落工作隊及「祖靈之邦團隊」及競選、問政、原鄉部落聯繫工作,並配合張俊傑、陳智葟及林怡君居間傳達的中共官員指示,在國會內擔任程序委員影響議事,或針對「反軍購」、「課綱微調」等議案及兩岸、外交等相關議題配合進行發聲、抗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嫌。
🔗 延伸閱讀《高金素梅出庭不認涉貪!稱「用人不疑」推逃亡共犯張俊傑 盼法官還清白》
高金素梅拒認罪 被求刑14年
具體求刑部分,高檢署認為高金素梅擔任立法委員,原應恪遵憲法,效忠國家,公正議事,善盡職責,竟為競選連任及牟取不法利益,與張俊傑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之資源及巨額資金,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企圖動搖民心向背,且罔顧法令,利用對於行政機關監督之職權,就監督問政之職務上行為,尤其是反軍購、兩岸、外交及國防等重要議題,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我國國會配合發聲並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有違國民神聖付託,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危害甚鉅,犯罪情節極為重大,且於偵查中推諉卸責,誆飾犯行,毫無悔悟之意,建請法院對高金素梅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4年。
張俊傑涉為「第五縱隊」滲透原民部落 求刑15年
至於張俊傑,高檢署認為他長期從事原民事務,主導原民團體運作,並擔任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職務,本應戮力從公,遵守法令行事,竟為牟取不法利益,與高金素梅等人合謀收受境外敵對勢力提供之資源及巨額資金,為大陸地區公務機構發展組織,安排相關人員前往大陸地區接受島內統戰工作等訓練課程,滲透原民部落地區,試圖作為「第五縱隊」使用,並依中共官員及其派遣之人授意指示,在我國國會配合發聲影響議事進行,內外勾連,對我國主權完整、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戕害甚深,且事後為規避查緝,棄保潛逃,惡性極為重大,因此求刑15年。
陳智葟、林怡君雖於偵查中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並明確供述其他共犯間犯罪情狀,但2人犯行危害我國主權完整及國家安全,請法院審酌2人於後續審理中供述情形,量處適當刑度。
🔗 延伸閱讀《有片|張俊傑偷渡畫面曝光!9分鐘鬼祟登船同夥忙接應 地下船長6人聲押禁見》
高金2助理涉共諜案遭收押
張俊傑9月6日深夜落跑後,高檢署8日緊急通知陳智葟、林怡君至高檢署訊問,檢察官訊問後,認定2人犯嫌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月獲准,日前聲請延長羈押,高等法院昨裁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