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聲押遭駁 李男安置6個月
台北地檢署先前向法院聲請羈押李男,但台北地院開庭訊問後,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無保請回,讓李男回家。北檢改為聲請暫時安置李男6個月,北院3月間裁准。
持刀揚言危害總統
起訴指出,李男於案發當天凌晨2時許,從基隆搭乘計程車到總統府,下車後踢開護欄闖入府前管制區,手裡還拿著一把水果刀,總統府守望崗的警察發現後,立即與憲兵一起壓制李男。
警方將李男帶回派出所偵訊,並勘驗現場蒐證影像,李男在總統府前大喊:「我要殺中國共產黨假扮的賴清德。」
台北地檢署由同名同姓的檢察官李明哲調查後,今依恐嚇危安、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李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