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幹部想黑吃黑1000萬 邱女涉索賄700萬
此案一審判決指出,邱薏瑄2023年擔任台北市中山分局警員時,幫詐騙集團幹部陳重誠擅查個資,她以個人帳號登入警政署警用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查詢蒐集民眾個人資料,並將部分個人資料傳送給陳重誠。
另外,邱薏瑄的男友郭之凡是詐騙集團成員,2023年7月間,詐團幹部郭宣良有意黑吃黑,計畫侵占詐欺集團贓款1000萬元,郭宣良透過郭之凡約邱薏瑄在台北市民權東路某茶館碰面,郭宣良表示願以30萬元報酬,拜託邱薏瑄製作不實的搜索扣押筆錄,以便他向詐欺集團上游謊稱詐欺款項遭檢警扣押,達成黑吃黑目的,邱薏瑄向郭宣良表示可以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但要求與郭之凡一起分得700萬元,郭宣良認為邱女索價過高,沒有答應。
另名綽號「山河」的詐欺集團成員也想黑吃黑300萬元,他拜託邱薏瑄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邱女照做並加蓋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單位戳章後,透過男友郭之凡傳給「山河」。
男友證稱:邱薏瑄認為應該「73分」
郭之凡於此案偵審時證稱:「郭宣良想要吃掉1000萬詐欺所得,所以就找我和邱薏瑄。」、「當時郭宣良有問說做這個『搜扣筆錄』難不難?說至少能拿到30萬報酬,邱薏瑄認為30萬不符合行情,應該55分或者73分才對,所以沒談成。」
邱女否認索賄 辯因「情感交流」幫查個資
但邱薏瑄辯稱:「郭宣良在茶館沒有提到要我製作不實搜索扣押筆錄,郭宣良跟郭之凡說1000萬元要投資台中土地,邀請大家一起投資,我沒有跟郭宣良說過『73分』,是郭宣良走之後,郭之凡在茶館門口說郭宣良主動提到73分。」
一審不採信邱薏瑄辯詞,2024年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要求賄賂、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判邱女11年徒刑,另依違反《個資法》判邱女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元;共犯男友郭之凡被判刑2年4月,詐團幹部郭宣良被依行賄罪判刑1年6月。
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後,今天召開辯論庭,邱薏瑄否認向郭宣良索賄700萬元,但承認因為「情感交流」協助男友郭之凡擅查個資,請求高院輕判。本案今天辯論終結,將於12月15日宣判。
另涉詐領加班費、開巡邏車載男友 判刑定讞
邱薏瑄另涉2度逃勤曠職,卻詐領值班、加班費共975元,並於值勤時駕駛警用巡邏車載男友郭之凡,詐取油料費104元,台北地院二審先前依公務員詐領財物1罪,判邱女3月徒刑定讞;另依詐欺取財2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被記2大過免職 打官司求翻盤
邱女於案發後被記2大過免職,她不服免職提起訴訟,台北高等行法院今年4月裁定於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暫停審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