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修法延長核電廠壽命至60年! 卓榮泰打臉:修法通過不代表可續運轉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核三廠2號機組5月17號除役,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力推修改核管法,將核電廠40年運轉期「得」延長至60年,行政院長卓榮泰接受專訪表示,若經過充分討論、民主表決,行政院不會不接受,「但縱使修法通過,不代表核三廠2號機在5月18日後可以繼續運轉」,仍需先經過約莫3年半的安全體檢程序。

藍白推動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法版本多達10餘個,朝野黨團昨協商未獲共識,全案保留送今天院會處理,依國會生態,在野黨團極有機會強勢表決通過修法。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今上午表示,藍白將會共提版本,最主要精神就是核子反應器執照屆滿後,可以由經營者申請,經主管機關審核安全無虞後,可以延役。延役期限則定於最長20年,至於到底要延長到什麼時間,這也給台電、主管機關行政彈性。
卓榮泰接受「法律白話文」專訪表示,政府的能源政策沒有錯誤,核能發電一度1~2塊雖然比較便宜,但核廢料處理問題大,核三廠2號機17號除役,在野黨團要把40年壽命延長到60年,如果經過充分討論、民主表決,政院不會不接受。
卓榮泰指出,核電廠跟汽車檢查不一樣,17號是2號機法定除役時間,該除役還是要除役,未來若要重啟,必須經過安全檢查體檢程序,台灣沒有這塊經驗,包括地震帶是否影響、設備能否更新、維修零件是否買齊等,必須向國外請教。依照台電估算,安全體檢需要3年半左右的時間。
卓直言,今天就算有用電的問題,也不是靠核三廠可以解決,有人提到核二廠,更是遙遠目標。政府持續發展多元綠電,加速興建燃氣機組,從南部大林、興達、中部通宵、台中,到北部協合、大潭等六大電廠,工程若如期完成,加上民營電廠挹注,台灣2030年前用電是無虞的。
卓榮泰強調,台灣並沒有缺電,備載容量率隨時在10%至15%之間,在安全容量率6%之上,就算核三廠2號機除役會減少3%,也仍在安全容量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