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得立放棄領取公費交換學生一年補助,但特權風暴、利益迴避爭議持續,國教署第一時間打臉殷瑋指控,如今,廉政署、監察院均展開調查全案是否涉及違反公務人員衝突利益迴避法,國民黨質疑選戰期間,國家機器動起來打蔣萬安。
行政院召開院會後記者會,李慧芝回應媒體詢問表示,教育部國教署先前已嚴正駁斥台北市府不實指控,國教署澄清從未啟動任何調查、查詢或者是行政程序,但台北市府至今沒有提出證據,也沒有更正說法,把基層公務員給惡意抹黑,套用一句蔣市長常說的話,「不要為難公務員」。
李慧芝強調,廉正是從政的最基本要求,個案是否涉及特權、利益迴避相關規定,行政願尊重主管機關的認定跟調查。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林炤宏也解釋,廉政署是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的主管機關,也是法務部執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主辦機關,碰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在社會上的討論,可能引發不同解讀,或是對法令誤解,廉政署當然要發新聞稿澄清。
林炤宏重申,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的範圍跟範疇,本來就及於公職人員的服務、跟受其監督的相關機關,並不是以他有沒有實際參與個案審查、審核來論斷。
林補充,如果公職人員涉及個人、關係人有關個案的補助審查、審核,則另外涉及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6條,有關迴避的規範,法律規範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廉政署才要對外說明。至於個案的審查判斷,必須依照利衝法第20條相關主管機關來做論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