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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時撥打9通110狂罵「畜生、沒帶頭腦」遭判拘役50日 高雄婦上訴結果出爐

高雄地方法院二審判決出爐,林姓女子辱警案維持拘役50日。資料照片 zoomin
高雄地方法院二審判決出爐,林姓女子辱警案維持拘役50日。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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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林姓女子2024年凌晨近2小時內接連撥打110報案專線9次,對值勤員警辱罵「你是畜生嗎」、「沒帶頭腦來上班」等語,一審依侮辱公務員罪判拘役50日。林女提起上訴,高雄地方法院二審審理後認定犯行明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凌晨近2小時連打110 辱警言詞曝光

判決指出,林女於113年8月6日凌晨2時11分54秒至3時52分間,接續撥打110報案專線共9次,對值勤員警簡子軒、吳單飛及陳盈靜出言辱罵「沒帶頭腦來上班」、「你是畜生嗎」等語。法院認定,林女明知對方為依法執行勤務的公務員,仍持續辱罵並占用報案專線。

法院指出,值勤員警過程中多次詢問是否要正式報案,也提醒無故撥打110可能觸法,並嘗試安撫與勸阻,但林女仍反覆來電並持續辱罵,導致報案專線遭占用,影響警察機關受理其他民眾報案,已達妨害公務程度。

辯稱只是「責備警察」 法院不採信

林女在審理時坦承說過相關言詞,但辯稱只是責備警方未處理其陳情案件,否認有侮辱犯意,並主張自己長期遭公務機關刁難。不過合議庭認為,她在員警多次勸阻後仍持續辱罵,已具妨害公務的主觀目的,相關辯解不足採信。

法院表示,人民得表達不滿或提出陳情,但不得以侮辱性言詞干擾公務執行。本案行為已影響110勤務運作,一審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並無不當,二審因此駁回上訴,全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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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地院 # 110報案專線 # 辱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