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快訊
KNEWS
⚡
騎電動滑板車上街被按喇叭!竟爆發全武行 這下不只挨告還被罰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鄭姓男子昨天晚上騎著電動滑板車,不滿後方何男對他鳴按喇叭趨前理論,雙方在街頭直接在三重街頭上演全武行,雙方互控傷害、妨害自由、公然侮辱,警帶回兩人偵詢後依法送辦;另鄭男違規在路上騎乘電動滑板車,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

男不滿騎電動滑板車遭按喇叭 衝前理論
據了解,鄭姓男子(39歲)昨天晚上6時30分左右騎著一台電動滑板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成功路145巷,鄭男不滿後方何男(30歲)所駕駛的自小客車朝他鳴按喇叭,衝前理論,雙方爆發激烈口角,還在大街大打出手上演全武行。

街頭大打出手互告
警方獲報趕抵拉住兩人,詢問兩人事發狀況,鄭男向警指稱,不爽遭何男鳴按喇叭,何男則稱,是鄭男騎滑板車車速緩慢,他怕發生擦撞,才會鳴按喇叭示警。雙方各說各話互控傷害、妨害自由、公然侮辱,警帶回兩人返所查辦,警偵詢後依法送辦。

違騎電動滑板車依法開罰
此外,鄭男因違規騎乘電動滑板車、逆向騎乘、跨越對向車道、邊騎邊講電話等4種違規樣態,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5項之規定,開處行為人一張12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另有無涉及公共危險駕駛部分尚待調查釐清。

電動滑板車納歸「個人行動器具」 不得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只要不是汽車或法規訂定的動力載具,不得在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像是「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電動雙輪車」都屬於「個人行動器具」
2023年11月實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增訂條文,將「個人行動器具」包括電動滑板車、電動獨輪車歸類為慢車,原則禁止行駛道路,違者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民眾要特別留意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