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消防局長李明峯涉貪起訴!與女密友收賄320萬手法曝 賄款放公務車副駕下方
【記者王勇超/台南報導】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涉與女性密友楊詠琪,被檢廉查出共同收受消防設備曾姓業者賄賂320萬元,讓曾男獲取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車輛的銷售利益,李、楊今年1月被法院羈押禁見。台南地方檢察署今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李、楊兩人起訴,曾男則獲緩起訴。
局長親自推銷設備要求企業捐贈 三人各分三分之一
檢方指出,李明峯在任內掌握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與車輛的權限,明知曾男經營的公司代理進口「高壓細水霧機組」及可改裝為幫浦消防車,仍多次在公開場合及私人聚會中遊說企業、善心人士改捐該設備,甚至要求消防局人員配合政策,引導原本要捐贈救護車的民眾轉向指定設備。
檢方查出,李明峯取得捐贈者資訊後,即交由楊詠琪、曾男聯繫洽談,民間捐贈者再與曾男的公司簽約購買設備,最後由李明峯依職權審核同意捐贈給消防局。自2023年至2024年7月底,該公司共售出高壓細水霧機組12組、幫浦消防車8輛,獲利約480萬元,3人依約各分得三分之一。
便利商店交付現金 賄款塞進公務車
檢方掌握多次交付賄款細節,曾男分別於2023年9月、2024年5月及8月,三度在消防局後方的全家便利商店交付現金,部分款項甚至直接放置在消防局公務車副駕駛座腳踏板下方。曾男先後交付李、楊各160萬元,合計320萬元,作為提供捐贈資訊與審核放行的對價。
檢方認定,李明峯與楊詠琪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賄罪,依法起訴;曾男則獲緩起訴2年,須於半年內繳交國庫10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至於是否仍有其他不法利益輸送,檢察官表示,將持續深入追查。
閃辭後連環爆 劇情宛如八點檔
李明峯在去年12月12日凌晨閃電請辭,就差13天就滿15年,創直轄市消防局長最久紀錄,傳出是「家庭出意外」無預警閃辭;12月17日又發生自傷事件,親信則澄清是跟老婆口角做了不好示範。孰料驚爆涉貪遭搜索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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