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不公開、免生其他事端」小港分局要民眾下架影片 高雄市警局回應了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小港區在昨天深夜11時許,突有1輛銀色休旅車以倒車方式,連續衝撞停在路邊的1輛汽車,造成汽車左側車車及車尾毀損。當地居民被碰撞聲與汽車防盜器的警報聲驚醒,拍下衝撞實況的影片貼上網路。不料轄區小港警分局竟用無頭像照片的臉書帳號私訊貼文者,聲稱「偵查不公開」,建議刪除影片,「免生其他事端」。議員痛批,警方的做法會造成民眾心理壓力,相當不妥當。

高雄市警局:對民眾不能這樣講
高雄市警局今天下午對外說明時強調,「偵查不公開」僅規範具有偵查權的相關單位,「對民眾不能這樣講!」高雄市警局會內部檢討。
黃姓男子(49歲)用機車在小港區廠橫路的路邊空地佔據停車位,昨天深夜11時許他駕駛休旅車要來停放,發現機車遭移開、空地停了另一輛汽車,黃男一怒之下竟以倒車方式連續衝撞汽車,隨後駕車逃逸。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今天凌晨在苓雅區海邊路的酒吧逮捕男子,全案訊後依毀損罪嫌移送法辦。
昨夜案發時有網友被汽車碰撞聲與防盜器的警報驚醒,從高處拿手機拍下休旅車衝撞路旁汽車的影片,貼上網路要讓被害車主可以當成證據。
不料今天小港分局竟用頭像沒有照片、名稱與小港分局無關的英文帳號,傳訊息給這名網友,指稱本案經車主已到派出所完成報案程序,警方立案積極偵辦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建議您刪除本則貼文,免生其他事端,謝謝您配合」。
甚至連被撞的車主,也受警方之託傳訊息給貼文的網友:「我是被撞車主,警察這邊想要先麻煩您下架,影片的部分」。

議員批警方反應過大「貼文又不是惡意中傷」
市議員邱于軒說,小港分局如此高效率地要求民眾下架貼文,「我如果是當事人,會覺得莫名其妙!」警方應該用更和緩的方式,去跟當事人說明,當事人貼影片也沒有惡意,更不是要去中傷高雄的治安狀況,警方在處理上反應過大,民眾會覺得警察「吃飽太閒」。
市議員白喬茵說,現在是網路時代,很多犯罪證據現場一手影片都來自市民自發拍攝,這對治安與公眾知情權都有所幫助。警方該用官方帳號負責聯繫,而不是用不明帳號讓民眾感到混淆,警方應該深刻檢討,為什麼要透過不正確的資訊去限縮人民的言論自由。台灣是民主社會,不容許用模糊說法來干預市民揭露不法的權利。

小港分局長自請懲處
小港分局長陳楨筌今天下午表示,小港分局接獲報案,成立專案小組已迅速追緝犯嫌到案釐清,但對於社群影片的處置確實未臻妥當,小港分局將確實檢討改進並加強員警教育與訓練。
被媒體問到「今天這件狀況又是只檢討基層員警,加強員警教育訓練,難道除了派出所以外的高層都沒事?」小港分局長陳楨筌說,傳訊息給貼文者的是派出所長,「不是我要求所長這樣做」,他會自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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