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工刀割妻 肉身擋警阻受理案件
據調查,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去年7月22日晚間接獲報案,中泰街發生家暴衝突,員警趕赴現場發現30多歲的毛姓男子與妻子陳女發生口角,竟持美工刀割傷對方。警方為保護被害人安全,隨即護送陳女返所聲請保護令。
豈料,毛男跟著騎乘機車一路尾隨,無視警鳴警告,數度超車至警車前方惡意煞車挑釁,迫使警車減速或變換車道。抵達派出所後,毛男氣焰依舊囂張,先是騎車擋住停車場出入口,接著又搬來腳踏車抵住派出所大門,甚至用肉身阻擋員警通行,阻撓案件受理。
強勢逮人強行採尿 建請聲押
警方見勸阻無效,當場採取強勢作為,依妨害公務現行犯將人制伏逮捕。毛男落網雖拒絕採尿,但警方隨即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強行採驗,證實體內有毒品反應,涉及毒駕罪加一等。
此外,警方發現,陳女過去有5次家暴通報紀錄,為保護被害人及家中3歲幼兒,全案移送時特別建請檢察官聲押。
蔑視公權力 重判11月反省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毛男在傷害妻子後非但沒有悔意,反而變本加厲,毒駕追逐巡邏車等方式挑釁執法人員,嚴重威脅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更公然蔑視公權力,遂依妨害公務罪從重判處11個月徒刑。
鳳山分局強調,警察執法尊嚴不容侵犯,任何試圖以暴力、挑釁手段阻礙警方執行職務的行為,警方必定依法究辦,絕對追究到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