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報導,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調查指出,45歲江姓男子駕駛租賃廂型車載送3名乘客前往桃園機場,行經內側車道時,不慎追撞前方由36歲李姓女子駕駛的特斯拉自小客車。
事故發生後,江男與李女雙雙下車,站在兩車之間對話溝通。不料,後方51歲林姓女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煞車不及直直撞上廂型車,導致廂型車劇烈向前推撞江男、李女及特斯拉。
苗栗縣消防局於上午10時30分許獲報後,立即派遣三義、銅鑼及公館分隊共6車13人前往救援。現場傷處慘烈,一度有3人失去到院前心肺功能(OHCA)。其中,廂型車駕駛江男受困車底,救援人員使用器材將車底撐高並配合拖吊車抬高車頭才將其拉出;副駕駛座後方的62歲菲律賓籍女乘客則因腳部夾困,經破壞剪拆卸車門後送醫。
經緊急搶救,江男與菲律賓籍婦人仍宣告不治,特斯拉李姓女駕駛雖恢復心跳,但意識昏迷仍在加護病房觀察。其餘3名傷者(包含林姓女駕駛及廂型車內2名乘客)則受擦挫傷、頭痛等輕傷,意識清楚。
國道避免二次事故 謹記保命7字訣
針對此起二次追撞產生的慘劇,國道公路警察局呼籲,用路人若在國道上發生「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的輕微事故,應確實執行「開放離撥拍移等」7大步驟,切莫於車道或車內逗留:
1、開(開啟雙黃燈): 立即開啟車輛危險警告燈。
2、放(放置標誌): 人員沿路肩或護欄外側,面向來車走向車後100公尺處擺放故障標誌(停於路肩者可放於50至100公尺處)。
3、離(離開車道): 車內所有人員儘速離開車輛,退至路肩或護欄外等安全處所。
4、撥(撥打報案): 撥打110或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定位功能可自動判斷所在位置)。
5、拍(拍照採證): 記錄事故現場,拍攝車輛碰撞點、車損部位及與地面標線之相對位置。
6、移(移至安全處): 拍照完畢後,儘速將車輛移至路肩或避車彎等安全處所。
7、等(等待救援): 於安全處所等待員警抵達處理。
警方特別提醒,若事故有人傷亡或車輛無法行駛,仍須先「開啟危險警告燈」、於車後「放置故障標誌」,隨後全員「移動至安全處所」再行求援並等待警察。在進行任何動作(如解開安全帶、下車放標誌)前,務必先確認自身安全。駕駛人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若因疏忽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面臨吊扣或吊銷駕照之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