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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推「鞭刑入法」!藍黨團:毒駕、性侵、虐童、詐欺最高12下

國民黨團「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國民黨團提供 zoomin
國民黨團「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國民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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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原先推動「鞭刑公投」,但在8月遭中選會否決,國民黨團今(30)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將直接提出修法,讓鞭刑是否適用於重大犯罪回到立法院公開辯論、實質審查,針對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致死、致重傷等重大犯罪,增列「強制鞭打」為刑法從刑,明定適用罪名、法院裁量、執行上限及醫療安全機制,強化重大犯罪嚇阻效果。

國民黨團30日召開「鞭刑入法—重大詐欺、性暴力、毒駕、虐童得宣告強制鞭打!」記者會,書記長許宇甄表示,立法院此前決議支持鞭刑公投,但中選會強行駁回、沒收人民公投權利,國民黨順應超過八成主流民意,推動《刑法》修正草案,主張將「強制鞭打」增列為從刑,嚴格限縮在毒駕、重大性暴力、虐童致死傷,以及重大詐欺等四項惡行,同時設有完善的醫療評估與人權保障防線。

首席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提出《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讓制度回到立法院公開辯論、實質審查,也呼籲行政院和民進黨,提出修法版本,朝野共同討論,《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法方向,將「強制鞭打」納入《刑法》從刑部分,並嚴謹規範實施方式和其他配套措施。

洪孟楷指出,這次提出修法並非國民黨首創,早在立法院第六屆第五會期,當時在野民進黨立委提案「鞭刑修法」,現任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現任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現任台南市長黃偉哲、現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蔡其昌,以及投入參選台東縣長現任立委陳瑩等人均參與連署,民進黨在野時主張「鞭刑入法」,現在的民進黨,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洪孟楷:將「強制鞭打」納入《刑法》從刑部分。國民黨團提供 zoomin
洪孟楷:將「強制鞭打」納入《刑法》從刑部分。國民黨團提供

草案適用四類重大犯罪,包括特定毒駕及其致死、致重傷案件;加重性侵害及性侵致死致重傷等重大性暴力;重大兒虐致死致重傷;以及符合門檻的重大加重詐欺。其中加重詐欺須經宣告3年以上有期徒刑,且犯罪所得達500萬元以上、或被害人達3人以上,始得併予宣告。

根據提案草案,法院得宣告3下以上、12下以下強制鞭打,數罪併罰最高12下;行為時未滿18歲者,以及執行時年滿65歲者,不得執行強制鞭打。執行前須由醫師評估並出具書面意見,執行時醫師在場,如認繼續執行有重大健康風險,應立即停止;未能執行的全部或一部強制鞭打,則由法院依法以有期徒刑替代,避免刑罰效果因執行不能而落空。

洪孟楷呼籲法務部,不要再拿人權當遮羞布,請提出相關修法版本,充分在立院進行實質討論,除此之外,本次修法是採「特定重大犯罪」,限縮在觸犯性暴力、虐童、重大詐騙等三大犯罪外,有鑑於毒駕致死、致傷事件頻傳,政府單位除了源頭管理不彰外,根本無法有效嚇阻犯罪,也納入「特定重大犯罪」從刑範圍。

記者會中更邀請一位曾在新加坡犯過罪、坐過牢,也接受過鞭刑的更生人,目前是宣教士的A先生,描述過去接受過鞭刑的過程,因毒品案遭判刑18年,接受過一次6鞭和一次9鞭的鞭刑,分別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A先生描述,第一次接受6鞭鞭刑時,那時是擔憂、害怕,但也開始深思所犯的罪過,第二次9鞭的鞭刑,醒悟到受害人的痛,A先生最後也強調,嚴厲的鞭刑,至少能讓他在罪惡中甦醒過來,鞭刑不只是法律上的懲罰,也是國家管教。他認為,鞭刑法律可以有效阻止那些可能犯下更嚴重犯行的人,是打破惡循環的關鍵。

藍黨團提案「鞭刑入法」最高12下。國民黨團提供 zoomin
藍黨團提案「鞭刑入法」最高12下。國民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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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 鞭刑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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