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板橋醫美診所爆裝針孔!天花板搜出針孔 衛生局啟動調查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一間知名連鎖醫美診所,遭人指控診間內裝設針孔攝影鏡頭!一名30歲女子本月1日前往該醫美診所進行體雕療程,發現診間天花板裝設兩顆不明裝置,詢問院方回覆是煙霧偵測器,女子越想越怪,療程結束後報警處理。經轄區警到場拆下查看,赫見煙霧偵測器內有針孔攝影鏡頭,已通知負責人到案說明,朝妨害秘密罪嫌偵辦。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檢舉,已啟動行政調查,經查屬違規,除依《醫療法》處最高25萬以下罰鍰外,若觸犯刑法相關規定,將移送司法機關查辦。
醫美診所遭控裝針孔 院方回是煙霧偵測器
據悉,新北市一名從事服務業的30歲女子,本月1日下午4時許前往板橋區一間連鎖醫美診所進行體雕療程。女子被美容師帶至個人診療間,更換院方提供的裙子,發現診間天花板一角,有顆像是針孔攝影機,又像防災警報器的不明裝置。
女子擔心春光外洩詢問診所人員,卻得到「我不知道」回應,女子越想越覺得沒有安全感,再次請診所人員確認,裝置是否為監視器,診所隨後回覆該裝置為煙霧偵測器。
警方拆下查看 煙霧偵測器暗藏針孔
孰料,女子躺在診療床開始進行體雕療程,卻發現上方天花板中間,又裝設另一顆院方所稱煙霧偵測器裝置。她心裡納悶,怎麼一間小診療間,需要用到兩顆煙霧偵測器?且看角落那台裝置,真的不像是煙霧偵測器,女子待療程結束立即向轄區警方報案。
海山警分局獲報派員陪同女子到診所查看,經獲得診所同意,拆下診所所謂的「煙霧偵測器」一看,果然暗藏針孔,氣得女子將整起事件,透過網路社群發布443字貼文,並怒告診所妨害秘密罪。
警方將通知負責人說明釐清
警方表示,本月1日晚上陪同報案人前往現場了解,經鑑識人員確認該裝置是攝影機,但現場無法確認有無運作,診所亦無人出面說明,後續將發函通知診所負責人到案說明,釐清案情。
衛生局啟動行政調查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民眾陳情,本局已啟動相關行政調查,依《醫療法》第72條之規定,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
《刑法》第315條之1則規定,對於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定有相關刑責。
衛生局指,若查證屬實,除依《醫療法》第103條之規定,處診所5萬元以上25萬以下罰鍰外,觸犯刑事相關規定,也會一併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診療需錄影醫病雙方須同意 違者須負刑法及民法責任
依據衛生福利部《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之規範,包括診間與病房,皆屬於高度保障的隱私空間,原則上禁止任意錄影。診療過程若需錄影,必須先徵得醫病雙方同意。
若診所未經同意且無正當理由在診間裝設監視器,恐觸犯《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之規定,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或身體隱私部位,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95條也有侵害隱私權之規定,病患可依法請求非財產上的精神損害賠償(慰撫金)。另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病患的醫療、健康檢查屬於「特種個資」非法蒐集、處理與利用,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提供四點防偷拍教戰守則
警方提醒,預防針孔偷拍最核心的方法是「阻絕光源」與「仔細檢查可疑物品」,提供四點防偷拍教戰守則。
首先「環境控制」,關燈降低照度是最簡單有效的方法。因為無線針孔攝影機在全黑或低光源環境下,往往無法錄下清楚畫面。同時注意反光點,當 關燈後,可利用手機手電筒或相機鏡頭掃描房間,如果發現不自然的小紅點或鏡頭反光,該處極可能藏有針孔。
其次,檢查高風險物品,針孔攝影機需要電力,因此常隱藏在有電源供應或視野好的位置, 如天花板、煙霧偵測器、冷氣孔、電源插座、緊急照明燈。以及燈罩、壁掛時鐘、電視機、花瓶、浴廁內的垃圾桶或零食包裝盒等移動式物品。同時在公廁或更衣室時,要注意馬桶下方、座椅下方等可能對準裙底的位置,這些特定位置也須預防注意。
第三,注意入住不同場域,包括飯店、旅宿及租屋處,進房後應先將窗簾拉上、關掉大燈,並使用手機相機巡視一圈,或檢查牆面是否有不明小洞,電路、插座是否有異常改裝。也要注意有線針孔。
最後,民眾一旦發現疑似針孔,應先保持冷靜,維持現場,切勿觸摸或拆卸,以免指紋等跡證消失。同時拍照錄影存證,記錄下設備的位置與外觀,並立即報警由警方到場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