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台菜餐廳廚師 鎖定隔壁女員工下手
檢警調查,王男原在台中市一家知名台菜餐廳擔任廚師(案發後已離職),與被害A女分別在相鄰店家工作,2025年11月30日下午5時30分許,王男透過兩家店共用通道進入A女工作的店面,趁A女在櫃台包裝小菜、背對自己之際,突然從後方以雙手環抱其腰部,得逞後離去。
食髓知味 趁洗碗時3度從後方熊抱
未料隔天下午3時許,王男見A女正在清洗碗盤,再次利用對方背對自己、無法及時防備之際,連續3次從後方環抱A女。起訴書指出,王男除以雙手抱住A女腰部外,胸部還貼靠對方背部,雙手並觸碰其臀部等隱私部位,構成性騷擾行為,A女事後不堪其擾報警提告。
辯稱教工作技巧 檢方蒐證打臉
偵查期間,王男一度否認犯行,辯稱第一次接觸只是教導A女如何更快速包裝餐點,因此站在其身後示範動作,並無騷擾意圖;至於隔天則僅是在旁與A女談話,未曾碰觸對方。不過檢方根據A女指證、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證人證述、照片、指認紀錄及性騷擾申訴資料等證據,認定王男說詞不足採信,依法提起公訴。
二度犯案 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
台中地院審理時,王男才改口坦承犯行。法官認為,王男為滿足個人欲念,趁被害女子工作時無法抗拒而伸出狼爪,法治觀念薄弱,對被害人身體自主權造成侵害。其中2025年12月1日當天3次騷擾行為,因發生時間密接、地點相同、目的與侵害法益一致,以一罪論處;另與前一天犯行分屬不同犯意,應分論併罰。
法官審酌王男犯後坦承犯行,但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2月及3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