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狂line女庭務員!喊美女問星座考績遭評「未達良好」 提告喊冤:辦案成績第一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橋頭地檢署公訴檢察官靳隆坤因以聯繫開庭事務為由,要求橋頭地方法院3名女庭務員加LINE好友,後續卻持續傳送早安圖、新聞、股票資訊等訊息,甚至追問對方星座、生日禮物,還問為何都不回覆。1名女庭務員不堪其擾,向擔任法官的哥哥求助,橋頭地檢署認為靳隆坤言行不檢,2024年年終職務將其評定列為「未達良好」,相當於一般公務人員考績丙等。靳隆坤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傳訊內容已逾越職場互動分際,橋檢處分合法,判靳隆坤敗訴。
曾當庭滑手機、看報紙遭懲處
靳隆坤是司法官訓練所42期結業,2016年從高雄地檢署調至橋頭地檢署擔任公訴檢察官,2020年卻遭檢舉在蒞庭時看報紙、滑手機,遭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記警告,孰料又因猛傳line給女庭務員遭檢舉。
主張辦案積分全署第一 仍遭評「未達良好」
判決指出,靳隆坤2024年間負責公訴業務,經常前往橋頭地院開庭,先後以聯繫開庭事務為由,向3名女性庭務員要求互加LINE好友,之後持續傳送文字問候、早安圖、新聞及股票資訊,其中包括「燒掉太多美好愛情的回憶,幸虧都是別人的,我沒來得及參與就燒成灰燼啦」、「我今天會呼風喚雨喔,美女有感受到嗎?」等訊息,遭庭務員檢舉,當年年終職務遭橋頭地檢署評定「未達良好」。
靳隆坤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2024年辦案成績99.7分,為全署第一,也是公訴組13名檢察官中最高,全年沒有遲延案件、蒞庭逾時等扣分紀錄,橋頭地檢署所有檢察官中僅他1人遭評定「未達良好」,有失公平。
靳隆坤表示,他與橋頭地院同仁原本就有互加LINE、臉書好友,傳送訊息只是分享資訊及日常問候,並非性騷擾,也沒有強迫對方加LINE,質疑職務評定程序及事實認定均有瑕疵,因此請求撤銷評定及復審決定。
女庭務員:不好拒絕 只好求助法官哥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期間傳喚相關證人,黃姓前庭務員證稱,當初因日後仍要與靳隆坤開庭,不好意思拒絕,才答應加LINE好友,除了最初確認好友連結成功曾回覆貼圖外,此後便未再回應任何訊息,但靳隆坤仍持續傳訊,甚至在開庭時詢問她為何都不回覆,讓她感到壓力。
黃女表示,靳隆坤曾詢問她星座,也曾傳送「我今天會呼風喚雨喔,美女有感受到嗎?」等訊息,已超出公務往來界線,讓她有被騷擾的感受,於是先向同事反映,最後再向於橋頭地院擔任法官的哥哥求助,由哥哥協助向院方反映。
另一名程姓庭務員也證稱,曾收到靳隆坤傳送「今天的你讓人眼睛一亮」、「你生日快到了,想要什麼禮物,我可以送你禮物」等訊息,認為部分內容確實不妥。
法院:已逾越職場互動分際
法院指出,檢察官年終職務評定除辦案品質外,還須綜合考量學識能力、品德操守及敬業精神等項目,具有高度屬人性。靳隆坤雖辦案成績優異,但利用職務接觸機會與庭務員互加LINE,後續持續傳送與公務無關訊息,部分內容言詞輕佻,已逾越男女及同仁互動分際,造成對方困擾及職場壓力。
法院認為,檢察官肩負刑事偵查、公訴及公益代表人職責,具有司法官身分,應保持高尚品格與身分尊嚴,避免任何可能損及司法形象的言行。橋頭地檢署依《檢察官職務評定辦法》認定靳隆坤符合「言行不檢,足認評列良好顯不適當」情形,評定2024年的年終職務為「未達良好」,程序及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因此駁回其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檢察官年終職務評定若列為「未達良好」,除影響俸級晉敘外,也將喪失職務評定獎金;依俸級不同,獎金差額可達1個月俸給總額,損失約十餘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