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斷糧黑暗!竹縣14隻毛孩緊急被救出 「喝馬桶髒水」現場慘況曝光
【記者盧麗蓮/綜合報導】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一名住在新竹縣新豐鄉的飼主,疑似因為住院,未委託他人協助照顧貓隻,導致貓隻多日無人餵食、生病,僅能喝馬桶髒水維生。動保所於現場發現14隻貓,且健康狀況不佳,為避免貓隻持續遭受危害,緊急扣留安置14隻貓,由獸醫協助給予除蚤藥物等必要照護,違反動保法部分將依法裁處。
動保所於5月4日接獲民眾檢舉,疑有不當飼養案件,前往發現現場環境髒亂,還有貓咪在馬桶中喝髒水,許多貓咪也被跳蚤、耳疥蟲感染。
不過因部分貓隻躲在牆壁夾層中,救援團隊至5月6日成功將所有貓隻救援入所,總計14隻貓隻健康狀況不佳,具腹瀉、跳蚤感染及皮膚病等症狀。
14隻貓遭安置
動保所人員指出,飼養場所環境髒亂、未提供食物及乾淨水源,並發現未依規定寵物登記等多項違反動物保護法的行為。為避免危害繼續發生,動保所已扣留安置14隻貓,並由獸醫師立即給予除蚤藥物及必要照護。
飼主若違法 最重罰1.5萬元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1條第1項:飼主違反第5條第2項第1款至第10款及第6條規定,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依32條第1項沒入飼主貓隻。
14隻貓隻已由動保所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予以扣留安置,其餘所犯情事亦將待事證確認後依法處分、嚴懲不貸。
無法照顧動物 飼主應安排協助
動保所呼籲民眾飼養動物,應善盡飼主責任,提供動物必要之食物、飲水、照護及安全環境;如因故無法妥善照顧,也應主動尋求協助或委託他人照顧,切勿任由動物處於飢餓、疾病或危險狀態,以免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