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川普10%全球關稅遭法院撤銷 直接影響有限!效力僅及3原告
【編譯張翠蘭/綜合外電】美國總統川普的關稅政策再受打擊,聯邦國際貿易法院周四(5/7)裁定,川普今年2月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徵收的10%全球關稅無效。然而外媒分析,該裁決的直接影響可能有限。
📌 本文摘要重點
(AI 摘要說明)位於曼哈頓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5月7日以2比1的投票結果裁定,川普此次大規模徵收關稅的措施,不符合貿易法中關於進口附加費徵收條件的規定。因此,法院表示,川普的公告「無效,對原告徵收的關稅未經法律授權」,下令須在5日內退還已繳納的關稅。
效力僅及3原告
然而彭博報導,法院僅立即阻止川普政府對提起訴訟的香料公司Burlap & Barrel和玩具公司Basic Fun這兩家公司,以及華盛頓州執行這些關稅,未發布涵蓋全部進口商的「普遍禁令」。法庭稱,華盛頓州是唯一聲稱已經或即將支付新關稅的州。
該法院小組認為,由俄勒岡州主導的其他24州不具備訴訟資格,因為並非直接進口商,且未支付關稅。
川普的第一輪全球關稅是根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發布的,但最高法院表示,這項1977年的法律並未授權總統採取此舉。
在該裁決公布後數小時,川普簽署行政命令,對進口商品加徵10%的新關稅,這次他援引不同的法律依據,依照第122條,允許總統在未經國會批准的情況下,對進口商品加徵最高15%的關稅,最長可達150天,以應對持續存在的巨額貿易逆差。
川普政府預計將上訴
如今這項10%關稅再遭撤銷,《華爾街日報》分析,該裁決的直接影響可能有限。根據第122條徵收的10%關稅原定於7月到期,屆時川普政府計劃轉向其他關稅措施。加上貿易委員會也拒絕發布針對政府的普遍禁令,這意味著世界各地的進口商似乎無法根據這項裁決立即獲得救濟。
不過,儘管法院沒有發布全國性禁令,但這項關於總統越權的裁決可能會使政府難以對其他進口商維持關稅,因為這些進口商可以選擇訴諸法庭並引用該裁決。
預計川普政府將對該裁決提起上訴。
還有兩項301條款調查
根據川普團隊的經濟議程,在依據《貿易法》第122條徵收的10%關稅7月到期後,將以《貿易法》第301條取代,該條款授權應對其他國家的不公平貿易行為,川普政府據此正調查台灣、中國、日本、南韓等16個貿易夥伴「結構性產能過剩」問題,是否大量生產商品或壓低價格,令美國製造商處於不利地位。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3月也依據第301條,針對台灣在內的全球約60個貿易夥伴,審查其是否採取足夠措施,禁止強迫勞動產品進口。此舉可能導致相關產品遭美國限制進口或課徵高額關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