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率狂飆至38% 6年翻近4.8倍難阻報考人潮退燒
書記官工會表示,115年司法特考四等法院書記官考試中,報考人數為3835人,實際到考2552人,最終錄取970人,使錄取率直接衝上38.01%,相當於平均每2.6名到考者就有1人錄取。
回顧歷史數據,四等書記官錄取率從109年的7.95%,一路攀升至113年22.25%、114年25.59%,到今年已衝破38%大關,6年來錄取率狂飆至原來的近4.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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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報考人數卻從109年的5434人暴跌至今年的3835人,顯示公職吸引力大不如前,一味擴大錄取名額並無法吸引並留住優秀人才。
案量狂飆人力僅增11% 周工時67.2小時深陷「司法地獄」
工會指出,近年詐欺等各類刑事案件暴增,近5年地院刑事新收案件成長高達36.2%,但書記官人力僅微幅增加11%,全台缺額已接近千人。在人力嚴重不足下,部分單位書記官每周工時甚至高達67.2小時,為一般勞工的1.6倍,長期承受高工時、低待遇與繁重的研考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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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雖然法院導入資訊系統、語音辨識與電子卷證等科技工具,但實務上仍高度依賴紙本人工建檔、庭後校正與逐筆遮掩,科技不僅未能減輕負擔,反而增加重複作業,讓基層深陷「司法地獄」。
政策轉嫁行政重擔 執行科書記官負擔雪上加霜
除了日常審判業務爆量,司法政策變革更將壓力轉嫁至第一線執行人員。例如法務部為紓解監所超收問題,擬擴大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並延長罰金分期上限,但刑事執行案件並未因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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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分期核准後,執行書記官必須逐期列管查核,一旦逾期更需進行催繳、傳喚、拘提甚至通緝,同一案件常在不同程序間反覆轉換,大幅增加重複辦理的行政負擔。加上現行案管系統的分期警示功能失靈,配套與人力均未同步到位,恐使刑事執行程序更趨混亂。
擴大開缺治標不治本 工會呼籲改善環境才能留才
面對司法機關陷入「人力不足就多錄取、留不住人再繼續多錄取」的惡性循環,台灣書記官工會直言,這種做法完全是治標不治本。工會強調,司法機關缺的從來不只是「考進來的人」,而是讓人願意考進來、且進來後願意留下來的工作環境。
工會理事長陳建曄與工會團隊提出四大訴求:
一、依新增案件及行政作業量,補足執行書記官、觀護人及相關人力。
二、檢討案管系統的分期到期警示與追蹤功能。
三、合理調整案件管考、辦案期限及績效要求。
四、建立履行能力與意願的篩選機制,而非一昧要求放寬條件,避免案件在不同程序間反覆轉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