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現行的全面關稅政策,是其對等關稅今年2月遭到最高法院封殺後,迅速依據1974年全面《貿易法》第122條所實施的10%全球關稅。
然而122條款規定,若未經國會批准,關稅的有效期限不得超過150天。該期限將於本周五、7月24日到期。
川普擬改用301條課徵關稅
根據雅虎財經分析指出,美國國會看來極不可能採取行動延長這項臨時措施,這意味著川普政府很可能會尋求其他法律途徑來徵收關稅。
金融分析機構雷蒙詹姆斯(Raymond James)的分析師在最近的一份報告中寫道:「我們認為白宮將繼續推進,重新建構其全球對等關稅政策。」
分析指出,川普團隊可能透過援引另一項授權來維持大致相同的關稅水準,那就是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該條款允許總統調查並對違反國際貿易協定或對美國商業採取不合理行動的國家進行報復。與第122條不同的是,根據第301條徵收的關稅沒有固定的稅率上限,也沒有到期日,而是每4年要重新審查一次。
60國恐被課301關稅 台灣可能落在10%
根據川普團隊的經濟議程,在第122條徵收的10%關稅7月到期後,將以《貿易法》第301條取代,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已依據301條款,啟動一項針對60個貿易夥伴關於強迫勞動的調查。
該調查已完成,並於6月初建議對來自14個國家和歐盟的商品加徵10%的關稅,對中國、日本及南韓在內的另外45個國家的商品加徵12.5%的關稅。台灣稅率可能落在10%。
另還有產能過剩的301調查
另一方面,川普團隊也啟動一項關於產能過剩的301條款調查,確認台灣、中國、日本、南韓等16個貿易夥伴「結構性產能過剩」問題,是否大量生產商品或壓低價格,令美國製造商處於不利地位。這項調查預計將於今年稍後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