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列5大項健康福祉事業
金管會去年10月發布令釋,明定保險業可投資的保險相關事業範圍,納入從事健檢中心、健康管理顧問、健康醫療大數據分析等服務,且須與保險業務結合為要件。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考量健康促進及長照服務具有跨產業、多元服務對象及長期發展需求,相關服務亦可透過疾病預防、延緩失能及生活支持間接降低保險風險,因此,進一步擴大健康福祉事業範圍,並放寬須與保險業務結合的限制,以提升保險資金運用彈性。
其中,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服務方面,除原本的健檢中心、健康管理顧問、藥局通路,蔡火炎說明,新增物理及職能治療所顧問、運動指導、營養諮詢、高齡者學習課程及多元健康活動。
在健康醫療科技及數位應用方面,原有健康醫療大數據分析、健康醫療數位平台、健康醫療軟體研發及物聯網應用,此次增列健康醫療數位管理系統。
長照及全齡友善服務方面,原本僅有長照輔助服務業務,本次增加長照機構管理顧問、智慧輔具設備及生活輔具商品業務、無障礙接送、無障礙及全齡友善環境改造。
在健康飲食及營養支持方面,新增健康養生餐食、營養品或介護食品業務;健康福祉整合服務方面,新增健康促進及長照周邊服務供需媒合管理平台、健康促進及長照周邊商品供應與配送平台。
保險業對「這些領域」感興趣
蔡火炎也說明,據私下調查了解,保險業者對健康促進、高齡長照、健檢中心、健康管理顧問與藥局等感興趣。他也表示,壽險公會先前曾反映,若要求投資事業須與保單業務結合,在實務面限制較多,未來放寬後保險業發展全齡金融服務將更有彈性。
至於投資限額,蔡火炎則說明,若與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投資總額不得超過業主權益40%;若不具控制與從屬關係,則以業主權益總額為限。蔡火炎也補充,令釋發布後、即刻上路。
另外,金管會今天也預告修正「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鼓勵保險業資金投入創投事業,並明定保險業資金投入支持創業投資事業,於創業投資事業公開發行後,可以維持原投資比例辦理增資,另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廢止,也刪除「新興重要策略性事業」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