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5萬全數追回 市府再出手解除董座
台中市農業局表示,經調查李煥湘自2019年擔任台中魚市場董事長至今,公司違規加發董事長年終酬勞金及春節慰勞金,合計122萬5000元,立即要求公司依規定追回溢領款項,李煥湘已配合將相關款項全數繳回;市府進一步依公司章程、相關法令及法定程序處理,並於昨天解除李煥湘董事長及董事職務,後續將督導公司依規定辦理董事選任事宜。
這起爭議日前由市議員謝志忠、王立任揭露,兩人指出,李煥湘自2019年接掌台中魚市場後,涉嫌違反公司費用支給規定,年年比照員工溢領1.5個月年終獎勵金,另於2023、2024年以「監督費」等名目,分別加發4個月及5個月年終酬勞,僅這兩年度額外酬勞就達63萬元,歷年爭議款項累計122萬5000元,因此要求市府不僅追回款項,也應撤換李煥湘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董事長不是員工 議員日前要求追錢、撤人
謝志忠當時指出,依《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股東代表、專業委員費用支給辦法》,董事長可支領兼職費、出席費、出國考察費及三節慰勞金,若要變更支給規定,也須經股東會通過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他質疑董事長屬公司經營階層,並非一般受僱員工,為何能長年比照員工領取年終獎勵金,相關款項由誰核定、公司內部又是如何通過,都應全面調查釐清。
🔗 延伸閱讀《每年爽發年終給自己!台中魚市場董座吐還122萬 議員要市府究責》
王立任也曾要求市府追查整個核發流程及經手人員責任,認為官股投資公司不能因內控失靈造成公私不分;謝志忠更直接要求市府撤換董事長。農業局當時回應,台中魚市場雖為民營公司,但因具有官股,市府仍負有監督責任,經全面調閱李煥湘上任以來酬金支領資料後,確認溢領金額確為122萬5000元,隨即要求公司追繳,如今除了款項全部收回,市府也進一步解除李的董事長及董事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