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志忠指出,依《台中魚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察人及股東代表、專業委員費用支給辦法》,董事長可領取項目包括兼職費、出席費、出國考察費及三節慰勞金,若要修改支給辦法,也須經股東會通過後陳報主管機關備查。他質疑,李煥湘身為公司董事長、屬於資方,並非一般受僱員工,卻從上任後年年比照員工領取年終獎勵金,相關支領究竟有何依據,市府有必要全面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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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多領1.5個月 再加4、5個月酬勞
謝志忠、王立任指出,李煥湘自2019年擔任台中魚市場董事長後,被查出年年溢領1.5個月年終獎勵金,另外又以「監督費」等名目,在2023、2024年分別為自己加發4個月及5個月年終酬勞金,光這兩筆酬勞合計63萬元;加計歷年溢領款項後,總金額達122萬5000元,質疑相關款項究竟經過何種程序核定,以及公司內部是否有人協助核發,都應一併追究責任。
王立任表示,市府當初派任李煥湘擔任魚市場董事長,目的應是穩定公司經營、健全市場管理,如今卻接連爆出酬勞支給爭議,市府不能視若無睹。他要求市府除追回所有溢領款項,也應調查相關核發程序及經手人員是否違反公司規定,並進一步追究行政及相關責任;謝志忠則要求市府撤換李煥湘,讓魚市場營運及公司治理回到正常軌道。
管理費調高至千分之35 議員質疑「盈餘增加、董座加薪」
謝志忠另指出,台中魚市場2024年2月29日公告,當年度起將市場管理費從千分之31調高至千分之35,據其掌握資料,調整後當年度盈餘增加約800萬元。他質疑,市場提高管理費可能增加業者營運成本,甚至最終反映在魚貨價格上,但公司盈餘增加後,董事長卻又獲得額外年終酬勞,痛批此舉根本是「肥了自己、魚肉鄉民」,痛斥市府監督機制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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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忠也指出,農業局今年3月、8月及9月曾數度發文要求台中魚市場針對相關業務缺失提出說明,據其了解,市府甚至曾指派副市長前往了解情況卻未能順利進行。他並以「盧友友」形容李煥湘與市長盧秀燕的關係,質疑市府是否因此「叫不動、管不動、監督不動」。
農業局證實溢領122.5萬 已全數繳回
針對議員指控,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回應,台中魚市場雖為民營公司,但因含有官股,市府仍負有監督責任,董事長相關報酬支領也必須依據《公司法》等規定辦理。市府日前已全面調閱李煥湘自2019年上任以來所有酬金支領資料,經清查後確認,李歷年溢領年終獎勵金及酬勞金合計確實為122萬5000元。
農業局表示,確認溢領情況後,市府已正式發函台中魚市場,要求李煥湘將122萬5000元全數繳回,目前確認,公司已收到全部款項。至於李煥湘為何能夠連年領取相關款項、核發過程是否符合公司內部程序,以及董事長與其他相關人員有無違反公司規定,農業局表示,將要求台中魚市場務必進一步嚴查並追究相關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