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精選|連喝3攤撞死女清潔員!扒趴鴨老闆恐僅判10年 律師解析、酒駕案例一次看
【記者王志弘、丁牧群/連線報導】台南市16日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酒駕死亡車禍!安平餐飲名店「扒趴鴨」老闆鄭傳吉連喝3攤到天亮,開車返家途中追撞民間垃圾車,造成年僅23歲的女清潔隊員下半身粉碎不幸喪命。鄭男訊時否認開車還哭窮,成了全民公敵,網友不僅惡搞google地圖店名,還搜出其正急售透天厝,更再次點出酒駕罪責太低,「這不是過失!是故意殺人」。
回顧案發經過,16日上午8時09分,環保公司垃圾車停靠安平區慶平路某大樓前進行收運作業,隨車清潔員23歲陳姓女子當時站在車尾檢視車斗狀況,豈料48歲的鄭姓男子駕駛賓士車疾駛而來,毫無減速的情況下猛力撞開三角錐再追撞垃圾車,陳女夾在2車之間,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及多重外傷,當場不幸身亡。
連喝3攤到天亮 上路3分鐘闖出大禍
鄭男肇事後持續昏睡,酒測值高達0.95毫克,幾近爛醉程度。他腿部骨折送醫,下午醒來後竟一度辯稱「有叫代駕,我沒開車」。殊不知警方早已釐清行車軌跡,發現他從15日深夜到16日上午7點多連喝3攤,都是自己開車前往,步出酒吧時,未理會店家代駕服務,也不顧友人勸阻,仍堅持發車離去,結果不到3分鐘便肇事,害死無辜女隊員。
經檢方聲押,法官認為,被告一度否認是肇事駕駛,且自承經濟狀況不好,考量其所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並有規避重刑及高額賠償而逃亡之虞,裁定收押。
人命鹹酥鴨! 網搜透天厝出售中
鄭男惡劣行徑曝光後,隨即遭人起底為安平「扒趴鴨」老闆鄭傳吉。大批網友憤怒湧入Google地圖狂刷一星負評,將店名惡搞為「台南安平酒駕待撞推薦|殺人兇手酒駕駕酒酒鴨酒駕美食-安平總店」,甚至將地址備註「台南看守所」,留言痛批「人命鹹酥鴨」、「吃鴨子會被撞死」、「臭鴨酒駕0分」。
還有網友搜到,鄭男正開價1180萬元出售位於南科附近的透天厝,發文呼籲「拜託台南人千萬不要買」,以利法院後續強制執行賠償給被害家屬。
死者親屬崩潰:下半身全粉碎 酒駕者店面卻有警巡邏
群起激憤的同時,暗藏親友滿滿的哀傷與離愁。
家屬接獲噩耗後悲痛欲絕,陳女妹妹深夜發文哀悼,感嘆姊姊人生才剛開始,「酒駕的還在睡,店還有警察巡邏保護」,但她卻和姊姊最後講話的機會都沒有了,「我沒有姊姊了,我真的沒有姊姊了。」
更有親屬透露遺體下半身都粉碎掉了,需動用5名大體修復師協助,痛斥「我真的很崩潰眼淚一直掉,酒駕這東西真是一個王八蛋」。
酒駕拆散情侶 小小願望再難實現
一起出勤的垃圾車駕駛,正是死者交往3個月的男友,好意帶女友入行增加收入,一起出勤卻驚見她倒臥血泊,他當下來回踱步慌張求救,得知天人永隔,當街情緒崩潰,悲痛哭嚎,場面令人鼻酸。
據了解,死者陳女入職僅2個多月,服務親切、態度認真,備受公司肯定。私下相當孝順且勤奮,為改善家境身兼2職,每日清晨6點至中午隨垃圾車清運,再趕赴茶飲店打工至晚間9點。個人IG自介「努力存錢錢去考駕照」,小小願望卻因這場橫禍再也無法實現。
聲聲呼喚悲傷招魂 連10次「搏嘸筊」
家屬18日回到傷心地招魂,聲聲呼喚陳女名字,男友擲筊引魂時,卻連10次都「搏嘸筊」,似乎顯示死者仍有冤屈,或有放心不下的牽掛。後來改由妹妹代表,原本站在旁邊觀禮的父母也上前,全家默禱下才擲出3個聖杯,順利引魂至靈堂。
陳母談及愛女遭遇悲嘆,「她那麼年輕才23歲,把她撞得身體四分五裂,竟需要動用5位大體修復師才能把她修復。」希望酒駕的人可以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談及小倆口交往才3個月,陳母不禁悲從中來,「2人幸福才要開始,那個男孩很愛她,為什麼不能讓她一直幸福下去?」小倆口共同規劃未來,都身兼2份工努力打拚,「老天爺這麼快就把他們的幸福奪走,太殘忍了」。
酒駕輕判點燃百姓怒火
台南女清潔員之死,再度激起社會對酒駕修法的怒火。尤其今年12月2起指標性判例,更讓大眾對「人命價值」感到心寒,更反映出酒駕受害者家屬面對「輕判」的無力與心碎。
案例一:準律師酒後飛車撞死無辜駕駛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鄭兆宇(現改名鄭皓文)考上律師,2023年5月擔任實習律師時,在事務所聚會續攤後爛醉,隔天清晨竟酒後駕駛賓士車,在萬芳交流道失控飛越對向車道,連撞3車,導致無辜駕駛54歲高姓男子慘死。鄭男酒測值高達0.83,涉及酒駕致死罪。
一審原判處鄭男7年6月徒刑,上訴高院後,鄭男訴諸溫情,宣稱就算被認為是「死皮賴臉」,也要用餘生彌補,並支付高達1200萬元的和解金,二審刑期因此大減,改輕判4年6月徒刑。
案例二:高醫大四生命喪酒駕 駕駛僅判10年死者父崩潰
高醫大一名陳姓大四生,正值青春年華卻遭無照酒駕的吳姓男子奪命。國民法官最終判處吳男10年徒刑,令資深體育主播的陳父情緒潰堤,抨擊「極度不滿」!
「一條年輕生命被奪走,卻只判10年,這叫什麼公平正義?」陳父痛批,台灣酒駕刑責輕到離譜,無法撫平家屬傷痛,更無法嚇阻酒駕歪風。「這不是錢的問題,我絕對拒絕和解,追究到底。」
酒駕致死罪最高僅判10年
對於現行酒駕刑責,法務部指出,酒駕致死初犯者,依《刑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罰金;若於5年內再犯,酒駕致死刑責加重為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罰金。
2022年間,法務部一度研擬將酒駕致死犯行一律依殺人罪論處,但相關草案經過行政院會討論後,認為酒駕致死若情節重大且有殺人犯意,檢方直接依殺人罪起訴即可,因此行政院當時並未送交立法院審議。
酒駕撞死人 殺人罪判刑有前例
不過過去曾有酒駕以殺人罪論處的案例。2019年間,Uber司機郭俊邑曾酒駕以時速破百連闖5紅燈、衝撞3輛機車,女騎士被撞粉身碎骨,造成1死2傷,酒測值高達1.29。檢方認定他的駕駛行為如「恐怖攻擊」,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罪起訴。
台北地院一審僅依酒駕致死罪判8年,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同檢方看法,依殺人罪判郭男12年6月,獲最高法院維持定讞。
酒駕比擬殺人 律師:挑戰法學邏輯
對於社會普遍認為酒駕刑責太輕,律師嚴奇均表示,我國針對酒駕已修法提高刑責,酒駕最高可處有期徒刑3年,致人死亡者最高可處有期徒刑10年,不僅國民法官會宣告刑度偏重,執行檢察官也會秉持「三振條款」原則,即不同意5年內酒駕三次以上者易科罰金,應發監執行,強化嚇阻效力。
嚴奇均指出,如果社會氛圍認為酒駕總是輕判,建議可再提高刑責之面向著手。畢竟酒駕致死與殺人罪的行為主觀意識未盡相同,如直接擬制,恐會面臨法學邏輯推演上的挑戰。
酒駕修法可借鏡美國 「酒駕、毒駕都是二級殺人罪」
律師江信賢指出,就現行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的刑責,在整個刑法架構中算是很重的刑度,但是刑法的目的是為了要預防及嚇阻犯罪,若酒駕肇事的犯罪率不降反升,就應該有考慮修法的必要,以符合國人期待。
江信賢說,通常酒駕者與死者事先並無任何仇隙,也沒有任何故意致他人於死之故意,若將重大酒駕往故意殺人方向去修法,恐怕在學理上會有困難。不過可以參考美國法例,有預謀、明確犯罪動機,可歸為一級殺人罪;嚴重泥醉、刻意吸毒上路等則可分類為二級殺人罪,超速、紅燈右轉才屬於過失致死,此部分或許可以當作未來修法的方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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