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帶你去可以,國家帶你去不行
學者李忠憲今(6日)在社群平台上以「徐佳青該不該下台?」為題發文分析指出,母親因公出國工作帶未成年孩子同行,若費用由個人全額負擔、沒有占用任何國家資源,原則上屬於合理範圍。然而,事件的核心在於「性質是否發生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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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憲強調,如果家人出現在官方接待名單上,甚至被冠上一個公務體系中根本不存在的「攝影官」頭銜,進而使用外館公務車、接受公務體系或僑界的接待與資源,這就不再只是個人家務事,性質已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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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問題明確:查清機票、住宿與公務車使用狀況
對於外界的質疑,李忠憲認為「真正該查的其實很簡單」:家人的機票、住宿誰付?公務車有沒有載家人?家人有沒有因為她的職位得到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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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憲主張,如果相關調查證實所有費用皆為自費,且全程未動用公務資源,應當還給徐佳青清白;但反之,若調查結果顯示確實利用職權為家人爭取特殊待遇,徐佳青就必須面對應有的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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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的考驗:越過紅線即失格
文末,李忠憲以沉重的語氣提醒執政者與公職人員:「權力真正的考驗,不是你能做多少事,而是當你有能力越過那條線時,是否知道自己不應該越過。」他更直言,想環遊世界當然可以,「媽媽帶你去,可以;國家帶你去,不行。」點出公私分明是公職人員無法妥協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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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佳青再遭爆涉公器私用爭議
徐佳青月前被民眾黨團指控安排兒子參與「僑青東沙生態體驗營」,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依法裁罰徐佳青10萬元,徐已繳清罰鍰。
昨天民眾黨團再踢爆,徐佳青兒子充當「攝影官」,跟著徐佳青穿梭僑會場合,時任駐德國代表謝志偉也在場;甚至徐佳青丈夫唐博偉(Bo Tedards)也被爆駕駛駐美代表處公務車,從華府接送兒子到紐約家聚。
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今(6日)回應媒體詢問表示,「我們要理解,徐佳青委員長就是一個母親,14歲的兒子單獨在台灣,必須要負起照顧責任」,有關徐佳青兒子事情,外交部是根據報導請駐德代表處釐清真相。
吳志中強調,請大家不要忘記,徐佳青是帶一個未成年的兒子,她是身為一個母親,要照顧她的兒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