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宜瑾表示,「面對檢方起訴,我在偵查中即明確表達認罪立場,並在起訴前主動繳回所有相關金額。這是我身為公眾人物應該承擔的責任,更是對社會的誠摯交代。」
她提到,自己從學生運動起步,擔任民意代表已長達28年,始終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對於支持者和親友的支持,自認於公於私都表現得起。
儘管如此,她對此案造成社會紛擾深感歉意,「過去因制度上長年存在的模糊地帶,使得許多辦公室運作產生了不當慣例,但這絕不能成為我的藉口。我願意承擔所有錯誤,也誠摯向所有關心此案的民眾致歉。」
林宜瑾強調,她期待未來制度面能有所調整,從根本上避免相同的案例再次發生。未來,她將會以更謙卑的態度面對社會與司法,盡力彌補所造成的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