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八里警所長涉「浮報功獎」!遭拔官懲處送辦 曾嗆檢舉民眾局長傻眼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蘆洲警分局八里分駐前所長李員,涉嫌在今年3月下旬浮報功獎,案經所內員警檢舉,分局檢視申報獎勵確有浮報,後又查出李所長不善內部溝通與同仁相處不睦,嚴重影響內部團結,記予依申誡之處分,調離主官職,並依偽造公文書罪嫌函送法辦。

前所長遭控浮報功獎遭法辦
據了解,李姓前所長(33歲)警大84期畢業,李員畢業後先後在蘆洲警分局行政組、瑞芳警分局交通分隊長、瑞芳分局平溪分駐所長服務,去年9月12日奉調蘆洲警分局八里分駐所擔任所長。
據悉,李員個性、做事較易衝動,內部控管不當,專用新進人員,但新進員警對轄內狀況不甚了解,導致新進員警狀況連連,得須資深員警出面協處。加上,敘獎過程只報新進員警,卻不報給代為處理的資深同仁,所內怨言四起,新舊兩派員警嫌隙對壘,影響所內氣氛。
前陣子,八里分駐所一輛巡邏車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民眾打電話到分駐所詢問。李員竟直接在電話那頭嗆民眾「沒有這回事」民眾不爽轉向分局檢舉,分局出面協調,雙方約在分局內調解,沒料到,李員態度依舊,一度打斷對方說話還怒說「同仁沒錯」,讓在場其他分局長官冷汗直流。

前所長調職查辦
今年3月21日晚上,蘆洲警分局八里分駐所、龍源派出所執行聯合擴大臨檢,李員帶班查獲一起毒品案件。事後李員浮報功獎,被所內其他員警發現向上檢舉。經分局展開內部調查發現,檢視李員申報獎勵提供附件筆錄「詢問人兼記錄人」核章,與偵查隊移送卷宗歸檔附件不同,認定涉嫌浮報功獎及偽造公文書,依法調離主官職,函送法辦。
遭控浮報功獎內控失當遭 所長遭拔官調職
蘆洲警分局說明,李員調派八里分駐所後,就因不善內部溝通,與所屬同仁相處不睦,造成團隊合作上困擾。如今再爆發申報個人獎勵不當的行為,已使其喪失領導統御的正當性。
考量李員已「人地不宜」,蘆洲分局在5月29日發布人事通報,將李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並核予申誡一次處分,以示警惕。分局表示,後續將待偵審結果確定後,再行加重相關行政處分。八里分駐所所長職務目前將由巡官林裕益代理,於6月2日正式生效。

蘆洲警分局重申決不護短依法查辦
蘆洲分局重申,本案秉持「警紀警辦、自檢自辦」的原則,以不掩飾、不護短的態度,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採取斷然處置作為,展現了維護警察風紀的堅定決心。此事件也提醒所有警務人員,務必嚴守紀律,維持警察的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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