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苗栗農工舊校址的原公有停車場2023年動土改建全民運動館,2025年完工,苗栗市公所今年1月跟得標廠商World Gym簽約,合約為期9年。
林月琴今在記者會指出,政府出土地、投入1億7200萬元建造,委託給民間經營,業者跟市公所簽約9年,視需要可延長6年,1年只要付260萬權利金,但市民要使用運動館,必須入會、跟業者綁3年合約,每個月繳588元或888元,業者綁約、賣課程、電話行銷方式,完全跟私人經營模式相同。而業者的公益回饋僅需2年,回饋28里里長借用教室,難道不能回饋到所有苗栗市民嗎?
林月琴質疑到,3家廠商投標,World Gym得標後,市公所後修改原標約書「全館經營」模式,改為羽球館由市公所自營管理,年度權利金也從300萬下修為260萬;簽約合作備忘錄上,刪除多項本應對市公所有利、有保障的項目,舉凡違反公共利益可終止合約等規定,讓業者要擔的責任越來越少,完全因人設事。
她不解,市公所應每年編列預算,經市民代表會同意,但苗栗市公所跟業者的契約卻明定「市公所每年編列100萬購買運動券,用於全民運動館」,然所謂的運動券(一張100元),使用範圍包括折抵乙方(World Gym)商品,包含會籍(限首月月費)、教練課程、其他運動課程(如樂活課程等)、服飾、飲品、用品等,規定單筆消費限用一張;或一次性運動券,但只限於非會員、首次進入場館體驗者。
林月琴質疑,市公所跟業者的9年契約,預先綁住未來年度預算與採購,還以公款協助業者導入消費,道理何在?余文忠苗栗市長任內,諸多活動標案讓余友友得標,這次委託World Gym營運管理全民運動館案,她已移送調查局徹查。
吳崢指出,苗栗市全民運動館興建經費,來自中央前瞻計畫超過1億元,以及苗栗縣政府2千萬、苗栗市公所自籌5千萬,完全公家興建的場館最重要是讓市民自由使用,為何余文忠定了一個對市民不有利的約,讓市民不能自由使用,而需先跟業者綁長約,造成不便?且各地重大建設都有里民回饋條款,苗栗市此招標合約,竟只要求業者義務回饋2年,變相剝奪市民權利,請余文忠出面回應,不要閃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