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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空軍上校參謀長辛澎生涉共諜案! 無罪確定
【記者王勇超/高雄報導】前空軍防空砲兵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與中共總政治部聯絡部人員趙明(化名)會面,並接受免費旅遊食宿等招待,因違反《國安法》遭起訴,一審被判刑6月,二審和更一審兩度判無罪,案件多次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三審今天再判辛澎生無罪,依據《速審法》規定,不得再上訴。

涉與中共人員會面
辛澎生曾擔任空軍防砲指揮部參謀長,退伍前在友人安排下,前往印尼、韓國等地旅遊期間,與中共總政治部聯絡部人員趙明(化名)見面,並接受對方免費食宿招待。
辛澎生退伍後轉任旅遊業擔任領隊,2009年邀請軍中學弟謝嘉康(時任空軍防空砲兵第953旅上校旅長,獲不起訴),兩人同行赴泰國,與「趙明」等人打高爾夫球。
隔年7月,上海世界博覽會開幕,辛澎生的女性友人楊昀庭招待辛到大陸旅遊,因謝嘉康有軍職身分未能成行,但謝的父母、妻子及子女仍與辛澎生同赴大陸旅遊,還收到「趙明」贈送的名貴酒類、紀念禮品等,費用均由楊昀庭支付。
檢方質疑發展組織
同班人馬隔年由辛澎生召集,共赴馬來西亞旅遊,食宿同樣由陸方人員招待,辛澎生還要謝嘉康「不要想太多,不要踩紅線,這是原則」,但從馬來西亞歸國後,謝嘉康與妻子認為頻頻與「趙明」等人接觸不妥,日後就不再接受楊昀庭邀請出國。
一審橋頭地院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辛澎生和楊昀庭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二審則逆轉無罪,但案件多次遭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判無罪、更二審又改判2人各6月,但再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今更三審認定辛澎生和楊昀庭罪證不足,改判無罪。
根據《速審法》規定,更審前同審級二次以上判無罪,就不得再上訴,也因此辛澎生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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