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貪100萬交保理由曝!起訴後不得以「勾串之虞」羈押 成高院首例自為裁定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陳怡君以親友當人頭詐領384萬元助理費,另收賄70萬元幫建商施壓市府工務局,共涉貪454萬元,今年6月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起訴,士林地院8月底裁定陳怡君與同案被告、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均延長羈押2月,陳、張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罕見提訊2人出庭後,破天荒「自為裁定」陳、張各以100萬、50萬元交保,創下司法首例,合議庭指出,「檢察官起訴後,表示證據蒐集、保全已經完竣,除非被告有『勾串之虞的具體事實』,法院不應以『勾串之虞』作為羈押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