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闖12紅燈還逼前車讓道
法院先前判決開槍的張姓警員無罪確定,理由是他要求懸掛偽造車牌的賓士車靠邊受檢,但賓士車卻加速疾駛,不僅蛇行還闖越紅燈多達12次,行經行人穿越道也沒減速,行人見狀紛紛閃躲保命,而且過程中賓士車的後方保險桿脫落,拖在路上高速行駛,保險桿多次幾乎撞到路旁停放機車,賓士車一度遭前方車陣擋住,頻頻按喇叭逼迫前方車輛讓道,還硬是插進前方左右併排的2輛車中間,突破車陣後闖紅燈右轉繼續疾駛,對用路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張姓警員開槍制止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
警察開3槍角度都「朝下」 出人命獲判無罪
此外,法官依據鑑定,認為張姓警員當時開3槍的角度都是朝下方開,雖未擊中輪胎,而是擊中賓士後方擋風玻璃,但當時情況危急,張姓警員又是邊跑邊開槍,已盡量朝下往輪胎射擊,已善盡注意義務,依據以上理由,法院歷審都判張姓警員無罪。
死者姑姑槍殺法官 脅迫開啟再審
但死者鍾男的姑姑對無罪確定判決不服氣,疑因希望高等法院同意再審,去年11月15日打電話到高院給書記官,嗆聲:「跟你們審判長(林柏泓)講,我已經找好黑道買好槍了,我最想殺掉的就是林柏泓,這個案子我還不是最想殺掉那個開槍的警察,我有去看醫生,我有診斷證明,現在這樣殺人是不是就不會判死刑?」
鍾女還說:「如果林柏泓承認自己判錯,開始再審,我還可以原諒他,他這樣判,最高法院也判決駁回上訴,我不會就這樣算了。」
書記官隨即將鍾女恐嚇言論告訴林柏泓,林柏泓提告鍾女,高院也將此案函送北檢偵辦,北檢認為鍾女不僅恐嚇林柏泓,還對他施壓,要求開啟再審,觸犯恐嚇、職務強制罪,今起訴鍾女,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刑度3年以下的職務強制罪論處。
死者家屬求國賠735萬敗訴
另外,死者鍾男的家屬提告要求國家賠償735萬元,但一審認為警員無過失,今年3月判家屬敗訴。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