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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壽T17、18放話戰!北市府秀「解約天條」依約審查 一句話擊潰鍵盤律師

出版時間:2025/10/11 12:23
生活
陳力維 文章
輝達台灣總部落腳北市科T17、T18卡關。圖為先前黃仁勳日前公布輝達台灣總部「星座號」星艦落腳北士科。林林攝 zoomin
輝達台灣總部落腳北市科T17、T18卡關。圖為先前黃仁勳日前公布輝達台灣總部「星座號」星艦落腳北士科。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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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力維/綜合報導】針對新光人壽公司(新壽)在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地上權案的合約問題,台北市政府法務局長連堂凱今日重申,根據合約規定(第4.2.1條),如果新壽因合併而消滅,新壽公司必須「先取得北市府書面同意」,存續公司才能繼受地上權。市政府本來就因為這個合約規定而有換約的同意權,外界不應混淆事實,以訛傳訛,對承辦法律業務的基層公務員並不公平。

北市府:至今三年T17、T18仍空地一片

連堂凱指出,新壽公司未取得市府書面同意讓存續公司繼受契約權利,依契約規定(第9.1.2.15條),可以「可歸責於新壽事由」終止契約,收回T17、T18土地。連堂凱強調,新壽標下T17、T18兩塊地至今,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土地仍是空地一片。市府會堅守合約,確保士林科技園區的土地能盡快開發,落實其產業發展的目標。

輝達星艦落腳北市科生變。圖為北市科T17、T18土地。北市府提供 zoomin
輝達星艦落腳北市科生變。圖為北市科T17、T18土地。北市府提供

市府依約有准駁權利

至於有律師以「公司法第75條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由存續公司承受」為由,刻意進行無端批評。連堂凱反駁,他本人就曾任執業律師,法務局同仁也都知悉相關法律。並指出,該律師臉書貼文下方留言也有網友提醒,本府與新壽公司合約約定,甲方(市府)就乙方消滅後存續公司是否可繼受契約權利,契約約定市府有可否之權利,存續公司本應承受該契約義務。公務人員依法行政,依約審查、個案判斷,絕非橡皮圖章,且盼外界勿以訛傳訛。

北市科T17土地。梁建裕攝 zoomin
北市科T17土地。梁建裕攝

強調已請新壽說明 絕無政策反覆

而外界有心人士提出「市府政策反覆、嚇跑外資」,連堂凱強調,市府與新壽公司間其它案件,如「南港經貿地上權案」完成並已進入營運階段,本府已請新壽公司可依約來文取得本府同意。「南港轉運站BOT案」因該案工程進度落後,請新壽公司向本府說明釐清合併後如何改善工程進度,本府再審酌是否同意。市府就每一獨立案件依約審查,何來政策反覆?

輝達台灣總部興建因用地取得問題卡關。台北市長蔣萬安(中)10日出席台北市114年國慶升旗暨慶祝活動時被媒體堵訪詢問此事,他表示,輝達已在評估其他選項,新壽若要繼續談,只有與市府解約,市府再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圖為日前蔣萬安赴議會施政報告與質詢及答覆,許皓婷攝 zoomin
輝達台灣總部興建因用地取得問題卡關。台北市長蔣萬安(中)10日出席台北市114年國慶升旗暨慶祝活動時被媒體堵訪詢問此事,他表示,輝達已在評估其他選項,新壽若要繼續談,只有與市府解約,市府再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圖為日前蔣萬安赴議會施政報告與質詢及答覆,許皓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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