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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姐妹淘吃火鍋被攔查!喝3碗湯酒測結果傻眼 她遭送辦、2友也挨罰
【記者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28歲毛姓女子,日前與2名姐妹淘到KTV歡唱,並點了一鍋燒酒雞火鍋,自認「只是喝湯沒喝酒」,不料結束毛女搭載2人返家途中,因違規遭警方攔查,毛女酒測值0.36毫克,她與同行姐妹淘認為警方「抓吃火鍋很無聊」,但警方仍依法將毛女依公共危險罪究辦,同車2女也分別依連坐罰裁處6000元罰款。

台中市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指出,今年4月19日凌晨3點12分,警員巡邏至長春街與中美街口,發現一輛自小客車未依規定在閃紅燈路口停讓,遂上前攔查,聞到駕駛毛女身上散發濃烈酒氣。酒測結果顯示其酒精濃度達0.36mg/L,當場依《刑法》第185條之31項1款「不能安全駕駛」罪嫌,將毛女逮捕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後來處分緩起訴,須繳納6萬元罰金。

同車2名女子向警方表示,當晚3人只是喝了三、四碗燒酒雞湯,並未另外飲酒,對警方開罰頗感無奈,甚至直呼「抓吃火鍋的很無聊」。但警方強調,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35條第8項,若駕駛人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年滿18歲的乘客也將一併受罰,2人各被裁罰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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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提醒,含酒料理如燒酒雞、薑母鴨等,即使高溫烹煮,酒精仍可能殘留體內,進而影響酒測值。民眾用餐後若不確定自身狀況,務必避免駕駛車輛,改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勿以身試法。警方也呼籲民眾若發現酒駕行為,應立即撥打110通報,警方將持續強力執法,維護用路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