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判囚30年落跑!北市警疑暗助 檢調15路搜索帶回4人
【記者林志青、丁牧群/台北報導】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炒作TDR(台灣存託憑證)不法獲利4.4億,3月12日被最高法院判刑30年5月定讞後,隨即潛逃出境遭通緝。鍾文智原本以1億交保,按規定每周一、四、六要到信義分局福德派出所報到,12日當天為周三,鍾依規定10日報到。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三張犁派出所李姓副所長和時任福德所副所長,及2名警員疑涉偽造文書,今天上午指揮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搜索李男等3警及1人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15處所,現帶回北檢複訊。
據悉,北檢今天上午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等單位,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搜索已調任三張犁派出所的李姓副所長等4人之住居所及辦公位置共15處所,將4人帶回複訊。
信義分局發現疑涉不法 主動報北檢指揮偵辦
信義分局表示,警方主動發現李姓副所長等3人疑涉不法,經主動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今天由檢察官率同信義分局、警政署政風室、台北市調查站共同偵辦,同步執行搜索,將李男等人移送北檢複訊,信義分局將視偵審結果擬議當事人及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
信義分局強調:整飭員警風紀毋枉毋縱
信義分局強調,警方向來積極整飭員警風紀,主動查察不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自檢自清」、「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去年10月解除科技監控 多次模擬逃亡路線
北檢先前已起訴協助鍾潛逃的3名友人,起訴指出,鍾文智預料他涉犯炒作TDR案,上訴最高法院後恐遭重判,早有逃亡打算,案件2024年由最高法院審理期間,鍾文智接受科技監控的期限於同年10月間屆滿,高等法院由邱忠義擔任審判長的合議庭於10月14日評議,決定無須延長鍾文智的科技設備監控,並於同月17日卸除鍾文智的科技監控設備,導致鍾文智得以自由行動,隨即由鄭畯中駕駛銀色NISSAN自用小客車,載著鍾文智、馮建英等人多次模擬逃亡路線。
判囚定讞當天下午展開逃亡 更換車輛製造斷點
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判決駁回鍾文智上訴,鍾文智遭判刑30年5月定讞,他隨即於同日下午2時許,離開台北市信義路5段住家,搭乘計程車前往新北市石碇區靜安路,他下車後走到對街,換搭鄭畯中駕駛的自用小客車,車上還坐著馮建英。
鍾文智上車後,鄭男開到附近偏僻處,卸下原本車牌,改掛偽造車牌,然後開到新北市平溪區台2丙線某處,3人下車後,轉搭游致瑋駕駛的銀色TOYOTA,沿著台2丙線開往宜蘭縣頭城鎮頭城交流道方向,製造追查斷點。
鍾文智疑搭船逃往中國大陸
鍾文智疑於隔天(3月13日)搭乘不明船隻逃往中國大陸,鄭男、游男等人隨即將用於逃亡的2輛車以10萬元、19萬餘元賣給車行,湮滅犯罪證據。
檢方依《刑法》藏匿人犯、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鄭男、馮男、游男3人,審酌鄭男、游男2人並未坦承犯行,且製造多重斷點,以致執法機關難以追查,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對2人都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年8月。
檢調持續追查,發現鍾文智依規定需到福德派出所報到,時任李姓副所長等人卻疑似助簽到涉偽造文書,今再發動搜索約談。
鍾文智曾有判刑定讞潛逃紀錄
鍾文智曾為全球最大鮑魚養殖業者、新加坡歐聖集團的台灣代理商,鍾文智先前擔任摩坦利國際投資公司負責人時,因炒作新加坡聯合環境技術公司TDR被法辦,2016年遭判刑1年8月定讞,他隨即以假護照潛逃出境,鍾男雖遭通緝仍多次往返兩岸,2017年在松山機場要出境時被逮,發監服刑後於2018年假釋出獄,又被查出炒作揚子江船業、歐聖、明輝、超級等多檔在台灣發行的TDR,獲利4億餘元被法辦。
以疾患為由求移除電子監控 判刑定讞後落跑
鍾文智炒作TDR案去年由最高法院審理期間,原本的防逃措施包括具保8000萬元、每周一、四、六須到派出所報到,限制出境、出海並須接受電子監控1年,但鍾文智提出醫院診斷書,主張自己身體外部有疾患,若配戴電子監控設備會影響治療甚至致命,於是高院合議庭將配戴「電子腳鐶」改為配戴「電子手鐶」,但鍾男仍主張戴在手上還是不利於治療疾患。
去年10月間,鍾文智須接受電子監控1年的禁令將於15日屆滿,但炒作TDR案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依相關規定,防逃措施強制處分由下級審、高等法院審酌處理。
當時由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陪席法官蔡羽玄組成的高院合議庭,考量鍾文智的病情有醫院診斷書為證,於是沒有裁定「延長電子監控」,但於去年10月14日裁定加碼2000萬元保釋金,加上他先前已繳的8000萬元,一共具保1億元。
由於高院未裁定延長電子監控,鍾文智繳交2000萬元保釋金後,隨即卸下電子手環,並繼續到派出所報到,不料最高法院3月12日將他判刑30年5月徒刑定讞後,鍾男隔天未依規定到派出所報到,已啟動防逃機制的北檢得知後急發拘提令,但警方已找不到鍾男,檢方緊急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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