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車飄移拒檢!撞車害2傷急逃 2嫌落網搜出毒品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富國路昨天凌晨發生一起拒檢肇事逃逸案,一輛休旅車因在行車間飄移,警方懷疑酒駕上前攔查,駕駛竟拒檢猛踩油門逃逸,過程中撞倒1輛雙載機車,波及另輛汽車,造成2人受傷。昨晚警方循線在林口逮捕涉案兩嫌,起獲毒品帶回查辦,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毒品等罪嫌送辦。

休旅車拒檢逃逸
據了解,新莊警方昨天凌晨巡經新北市新莊區富國路與中正路口,見一輛灰色休旅車行車偏移疑似酒駕,警趨前攔下示意駕駛停車受檢,孰料,駕駛假意配合靠邊,趁員警走上前要盤查之際,猛踩油門往前衝逃。

休旅車撞機車肇逃
警方見狀尾後追攔,雙方追逐300公尺,直到雙方開抵富國路72號前,休旅車衝出巷弄擦撞一輛雙載機車,導致騎士與後座乘客重摔落地,機車車體往後擦撞另輛直行汽車,造成兩車車損,騎士與乘客肢體多處擦挫傷。

肇事車輛往五股泰山方向逃逸
惡劣的是,肇事休旅車並未停下車,仍一路持續往五股泰山方向逃逸。
昨天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追查,鎖定車主王姓男子(52歲)及乘客蕭姓女子(50歲)身分,員警前往王男位於桃園八德住處訪查,屋內有人卻不願意回應,警只好埋伏在外伺機而動。

警方林口逮捕兩嫌
昨天上午另組警力循線查到,王男逃逸後將車棄置於泰山區民生路一帶,隨後換乘機車往新北林口一帶逃逸。昨天晚上9時許,警循線在林口區公園路逮捕王男、蕭女,在其包內查獲海洛因一包毛重1.27公克、安非他命一包0.48公克、針筒3支、卡西銅煙油一瓶毛重14.72公克等證物,一併帶回查辦。
偵詢時王男坦承持毒拒檢肇逃,但否認毒駕,警詢後依《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毒品等罪嫌送辦兩人。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4項規定製單舉發王男,後續若尿液檢驗呈陽性反應,將追究其施用毒品駕車責任。

涉肇事逃逸還將挨罰
根據《刑法》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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