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糰店闆娘太美!癡情男瘋狂示愛 不甩保護令又上門「注意保暖」這下被送辦
【記者曾伯愷/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區一間飯糰攤老闆娘,長期遭范姓男子騷擾,她不堪其擾報警聲請保護令,不料今天上午范男無視保護令,又跑到攤前示愛,氣得老闆娘報警逮人。偵詢時范男坦言,就是迷戀她想追她,才會不斷出現攤前,警詢後依違反《跟蹤騷擾法》保護令送辦。

愛慕飯糰攤老闆娘瘋狂追求
據了解, 新北市永和區一間飯糰店的闆娘,年約40多歲、風韻猶存,今年2月間,范姓男子(57歲)對她心生愛意,不時到攤前表示「親愛的,我喜歡妳」、「要不要跟我交往」等話騷擾。
無視保護令持續騷擾
老闆娘好言勸誡,范男總無視仍舊騷擾,逼得老闆娘只好報警聲請保護令。未料,今天清晨6時許,范男竟無視保護令,又跑到攤前以「注意保暖」、「要記得多吃飯」騷擾老闆娘。

男遭逮依法送辦
老闆娘怒以「有保護令」要求范男立即離開,但范仍舊無視,又向老闆娘表達愛慕關心之意,氣得老闆娘報案。警方到場逮回范男,偵詢時,范男坦言就是迷戀她想追她,才會不斷想去攤位見她關心她,警詢後依違反《跟蹤騷擾法》保護令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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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構成有八種要件
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長劉家次指,跟騷構成要件係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重點是要針對特定之人,有反覆或持續性違反其意願之8種跟騷樣態行為;且必須與性或性別有關,讓被害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民眾如遇被跟騷如何自救及提告?」劉家次說明,首先民眾要提高警覺,確保自身安全,如果發現被跟騷,覺得有立即性危險,應立即到安全的場所(如警察單位、便利商店等),撥打110報警。
劉家次提醒,跟蹤騷擾屬於犯罪行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行為人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加重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若違反保護令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指出,民眾遭遇跟蹤騷擾,可就近至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事證。警察機關依權責研判是否開立書面告誡予行為人,若行為人不服,收到書面告誡書之後10日內,可向原開立警察機關提出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