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書指出,被害人現年19歲,為家中長子,平時與父母及3弟妹同住在台中市西區,但父母未辦理被害人認領手續,其父親從2015年3月開始,長達8年時間對其施以暴力,包括以衣架、鐵鎚、皮帶毆打、掐頸、強迫罰跪,甚至不給予充分飲食,只能依賴學校營養午餐果腹,對其身心發展造成嚴重影響。
檢方調查,被害人多次出現臉部撕裂傷、腰部腫脹、背部疼痛、雙膝瘀青等外傷,2017年間,學校發現其身上反覆有不明傷痕通報社會局,當時他被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急診治療,雖一度遭安置,但返家後虐待行為未曾中止。
直至2022年12月16日,被害人再次因多處傷勢送醫,診斷出左眼撕裂傷等情形,才再度被社會局緊急安置。
推薦新聞:有片|北市重慶南路重大車禍8傷!78歲駕駛闖紅燈撞6車 驚悚畫面曝
檢方認為,被害人經長期追蹤與心理評估,確診患有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與重度憂鬱症,為長期家庭暴力的倖存者,足以妨害其身心發展,全案經台中市社會局提出告訴,檢方近日偵結,認其父親行為惡劣,依《刑法》妨害未成年人發育等罪名提起公訴。
《刑法》第286條「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