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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金門前議員陳滄江涉貪助理費二審無罪 僅1罪判6月

金門縣前議員陳滄江被控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案,-二審逆轉無罪,僅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不予宣告緩刑。取自FB@陳滄江 zoomin
金門縣前議員陳滄江被控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案,-二審逆轉無罪,僅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不予宣告緩刑。取自FB@陳滄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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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於維奕/綜合報導】金門縣前議員陳滄江被控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案,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合議庭審理後逆轉原審認定,指陳滄江雖不實申報親戚為人頭助理,但相應費用均全數用於支付私聘助理及協助問政的兒子薪資,金流並未挪為己用,因此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二審撤銷原判,改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不予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本文大綱

私聘助理與金流明確 認定不構成貪污

根據金門高分院新聞稿指出,陳滄江於擔任金門縣議會第5、6屆議員期間,以親戚金湘君為人頭,向議會申報為公費助理。然而,經調閱硬碟檔案、勘驗YouTube頻道上的問政宣傳影片,以及多名證人指證,確認陳滄江之子陳子涵長期實質從事議員助理事務,為其私聘助理。

法院進一步比對陳滄江、陳子涵與金湘君3人的帳戶交易明細及提款紀錄,證實議會核發的補助費用全數用於支付陳子涵的薪資,金流完全未流入陳滄江個人口袋,亦無挪用情事。因此,合議庭認定其行為與《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原審依貪污罪論處顯有違誤,予以撤銷。

法官考量陳滄江、陳子涵與金湘君3人犯罪時間非短且情節非微,最終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陳滄江有期徒刑6個月,且不予宣告緩刑。

中央社報導,陳滄江獲悉判決後表示,感謝司法還其清白並尊重判決,對於是否提起上訴,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

深耕在地數十年 民進黨金門議員第一人

現年約70歲的陳滄江是金門政壇的資深人物。在藍營鐵票區的金門,他早年加入民主進步黨並長期深耕基層,因作風親民、敢衝敢言,於2011年遞補當選金門縣議會第5屆議員,成為民進黨在金門縣議會取得席次的第一人,隨後並順利連任第6屆議員。

2018年因不滿黨中央政策與地方民意落差,陳滄江宣布退出民進黨並卸任黨職,回歸無黨籍身份。2019年立委補選與隔年2020立委選舉,均敗給陳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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