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產險今天發布新聞稿說明,不論是開汽車或騎機車接送孩子,只要車輛要上路都必須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國泰產險表示,第1張護身符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他人的人身傷亡,包括對方駕駛、乘客、行人以及自己車上的乘客,但不包含駕駛本人;此外,強制險不理賠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失,且人身保險採限額給付傷害醫療費用最高新台幣20萬元、失能給付最高300萬元、死亡給付300萬元,理賠範圍有限,建議再搭配其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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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第2張護身符為「第三人責任險」,國泰產險說,可補足強制險不足的人身傷亡及財物損失,降低家庭突然承擔大筆支出的壓力,替家庭荷包多一道防護。
國泰產險也建議,駕駛人應為自己規劃第3張護身符「駕駛人傷害險」,因強制險不理賠駕駛人本人,一旦發生一車交通事故(例如自摔),駕駛人受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與其他損失,都可能對家庭帶來不小的影響,因此「駕駛人傷害險」,可在駕駛人因交通事故受傷、失能或身故時,依保單約定提供醫療、失能或身故等保險給付,協助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國泰產險也提到,若家中車輛是新車、仍有貸款,或常行駛於容易發生擦撞的路段,可依自身需求評估加碼投保「車體損失險」,當自己的汽車因碰撞或擦撞受損時,車體險能依約協助分擔維修費用,避免一次修車就打亂家庭開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