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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有強制險!金管會籲車主視需求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金管會配圖。林林攝 zoomin
金管會配圖。林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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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元駿/台北報導】清明連假期間,金管會提醒,民眾開車返鄉掃墓或出遊時,應注意行車安全,為確保民眾駕駛汽車時可獲得保險保障,建議檢視所投保汽車保險的保險期間是否到期,並可視需求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獲得更完整保障。

一般車主一定會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包含機車)」、簡稱強制險,是為了救助交通事故中不幸的受害人而設計的政策性保險,並以法律強制領有牌照的車輛應投保汽車責任保險;而強制險只能保障車禍事故中別人的受傷,包含自己車上的乘客、別車的駕駛與乘客、以及路人等,但不能保障駕駛本人受傷。

 

第三人責任保險有包含財損

金管會說明,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害時「不在」強制險的承保範圍內,民眾若不慎撞上高價車輛,可能賠償金額龐大,建議民眾可適度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

根據金管會最新統計,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2025年簽單車數為706萬3513輛,而全國車輛登記數為872萬1529輛車、投保率為81%,簽單保費達411億元。

金管會指出,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只理賠被保險人依法對「車外第三人」應負的損害賠償責任,若要保障同車乘客,需加保「乘客體傷責任保險」,保障駕駛人需加保「駕駛人傷害保險」。

白話來說,第三人就是指「我方車輛外的人」,包含對方車主、對方乘客、路人,不包含被保險人自己、被保險人的家屬、被保險人雇用司機。

產險業者表示,車主可以思考投保駕駛人傷害險、乘客傷害責任險等附加險,另外民眾投保強制險加第三人責任險,看似保障足夠,但當事故發且剛好碰到高價車,第三人責任險雖可承保財損責任但額度有限,因此也可考慮「超額責任險」。

業者說明,超額責任險無法單獨購買,必須要先有汽車第三人責任險或機車第三人責任綜合險才能購買,目的就是彌補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額度不足之處,因此也常被稱為「超跑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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