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及第5項規定,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者,除公布姓名、照片等個資外,將面臨高額罰鍰且無上限,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
新法嚴懲毒駕 累犯加罰無上限
據指出,未來新修正之道路通管理處罰條例施行後,針對毒駕者,初犯即處汽車15萬元、機車12萬、拒測27萬,累犯並每次再加罰9萬、拒測累犯並再加罰18萬且無上限,車輛並均沒入、駕駛執照並吊銷。
嚴打酒毒駕 北市警加強專案路檢
台北市交大呼籲,民眾酒後或施用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切勿以身試法。台北市警局將持續規劃各項取締專案及路檢勤務,展現打擊酒(毒)駕之決心,守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