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共指示介入大選 周滿芝判1年半
判決指出,周滿芝原為中國大陸地區人民,2001年間以陸配身分來台,曾加入「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法院認定,相關協會受中共省級統戰部門實質控制,主要從事宣揚統戰理念,屬《反滲透法》所稱「滲透來源」。
法院認定,周滿芝知悉相關背景,仍依滲透來源指示,在台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並於2024年大選期間,為同為陸配的湛秀英公開演講、站台、亮相造勢及利用網路宣傳,企圖取得立委席次、壯大組織規模,完成統戰任務。法院審酌她依指示介入大選、影響選舉公平,且犯後否認犯行,判刑1年6月。
周滿芝另涉及國安案件。檢方指控她接受中國方面指示及資助,在台成立上述2個新住民組織,招攬中國籍配偶、新住民等發展組織,最高法院今年7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8年定讞。
徐少東指示兒偽造賀電 黃仁勳、蔡英文都中招
徐少東與周滿芝等人則遭指控,涉嫌受中共統戰單位指示,在總統大選期間拉抬郭台銘聲量、打擊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意圖促使國民黨「換侯」。
法院另認定,徐少東為營造政商關係良好、具有影響力假象,指示長子徐維甫偽造賀電。徐維甫未經輝達公司、執行長黃仁勳及蔡英文同意或授權,製作輝達LOGO鋼印,並偽造黃仁勳及「總統蔡英文」賀電,分別判刑10月、1年6月,合併應執行1年10月。
徐少東前女友王敏則因協助收受來源不明30萬美元,並以偽造藝術品合作展覽契約規避銀行審查,依特殊洗錢罪判刑1年、緩刑4年。
至於周滿芝被控邀集30人赴陸接受落地招待、發布不實民調及動員40人替郭台銘造勢等部分,法院認為證據不足或欠缺實質違法性,均判無罪。
吸金22億判13年落跑 棄4000萬保金仍遭通緝
徐少東另涉非法吸金案,最高法院今年判刑13年、併科罰金1億元定讞;他在案件審理期間棄4000萬元保金失聯,涉嫌經澎湖搭船非法出境,目前仍遭通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