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原民返花蓮救災!新北補助1.5萬、桃園1萬 申請條件曝光
【記者林志青/新北、桃園報導】花蓮縣光復鄉因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重創,新北市原民局啟動「新北市原住民返鄉重建啟動補助計畫」,只要設籍新北市的在地族人,若3等親居住花蓮光復,可申請每戶1萬元補助,盼減輕返鄉族人的經濟壓力。桃園則是提供1萬元生活扶助金,號召桃園市原民青年投入救援行動。

新北市原民局表示,樺加沙颱風重創東台灣,目前花蓮光復鄉災區內,民宅與道路仍滿是淤泥、倒塌樹木與障礙物。由於大型機具難以進入,多數清理只能仰賴人力完成,目前部落人力有限,多為長輩居住,迫切需要更多人力加入,因此啟動「新北市原住民返鄉重建啟動補助計畫」。
新北原民申請條件
新北市原民局指出,只要是設籍新北市的族人,若三親等內親屬居住於花蓮光復,可申請每戶1萬元補助(每戶以1人為限)。補助用途包括:返鄉交通費、雇工支援、災後所需津貼,盼減輕返鄉族人的經濟壓力。
至於申請方式,則自急難事由發生日起3個月內,向新北市原民局或新北市各區公所提出申請。申請資料包括:申請書、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領據。為簡化流程且快速核發,免附受災照片或村里證明。可電洽新北市原住民族行政局社福科林社工,(02)2960-3456分機3967。

設籍桃園族人受災每戶發1萬元即時生活扶助金
桃園市原民局表示,設籍桃園市的族人,若本人、配偶或其三等親屬之家戶為受災戶,因災害衝擊導致工作受影響、家戶生計陷入困境者,可提出申請,每戶將發給1萬元即時生活扶助金,協助災後生活重建。
檢附受災照片2-3張 村里長出具證明也可以
桃園市原民局指出,為加速紓困,申請認定從寬,申請人無須檢附財力證明,只需檢附受災家戶照片2至3張或政府及村里長出具的受災證明以資佐證。聯繫窗口為桃園市原住民族行政局原住民福利科馬社工督導、楊社工,(03)3322101分機6686、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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