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改名!7/1新名「公路養管費」首開徵 部分銀行更改需時間沿用舊名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汽燃費」從民國49年6月29日開徵,名稱使用66年之久,用於道路修建養護安全管理的專用費,隨社會環境發展,因從用途面讓大家理解為何徵收,2025年12月立委提案通過,修正《公路法》27條,「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局長林福山表示,國內總車輛2300萬輛, 開徵車輛數2024萬輛,汽機車合併成通知,總計發出1407.9萬份,除了名稱改變,繳納金額、繳費時間與繳費管道與過往相同,不過因銀行系統變更需時間,因此該管道可能部分仍使用舊名,至於電動車仍在鼓勵推廣中,維持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