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女家屬不滿保護令無法保護人民 憂劉男40多歲可能假釋
谷女家屬今天下午沒有到庭聽判,委由律師黃中麟於宣判後在法院外受訪,黃律師表示已跟谷女的妹妹、爸爸聯繫,「其實家屬還是非常希望法院能夠判決死刑」,主要原因有3點,第1點是劉男犯罪手段非常兇殘,而且犯後對於案發過程完全不交代任何細節,也沒有對被害人家屬有任何補償或表達悔意,家屬無法接受。
另外,本案發生在台北市信義區ATT 4 Fun信義威秀地下停車場,人來人往,對於社會秩序的破壞、對於家屬心靈的傷害其實非常深遠。
第3點是被害人家屬最不能接受的,家屬認為保護令並沒有辦法真正保護到人民,劉男明明知道保護令下來,卻前往被害人工作工作場所謀殺,現在判決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還是非常感謝檢調單位跟法官、國民法官用心審理,但是家屬更關心的是未來劉男40幾歲有可能假釋出獄,對被害人家屬而言,仍然是心理上的隱憂。
懷疑谷女感情不忠 施暴後分手
北院判決指出,劉柏葳與被害人谷女於2025年因工作認識,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並同居,劉男於同年5月14日懷疑谷女對感情不忠,掌摑谷女並毀損她的衣物、私人物品(傷害、毀損罪已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兩人因此分手,谷女隔日(15日)聲請暫時保護令,劉柏葳不滿谷女聲請保護令及不願復合,萌生殺人念頭。
劉男被警方告知保護令內容 當晚就行兇
台北地院於同年7月28日核發民事暫時保護令,命劉柏葳不得對谷女有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並於隔日(29日)送達保護令裁定給劉柏葳、同月30日由警方電話告知保護令內容,劉柏葳竟基於違反保護令及殺人之犯意,在2025年7月30日晚間8時許租用小客車,開到谷女上班處的地下停車場等候,當谷女於8時41分許出現在停車場時,劉柏葳取出彈簧刀接連朝谷女頸、腹、背部刺入,造成谷女受到57處銳器傷,當場失去意識,劉男隨即將谷女拖到停車場樓梯間棄置後,繳交停車費並駕車離開停車場。
當時有路人目睹谷女遭劉柏葳拖行過程而報警,但谷女送醫後仍因頭頸部、胸腹、四肢及背部多處銳器傷,導致左頸動靜脈破裂及多處臟器穿刺傷,最終大量出血而於當晚9時42分死亡。
選擇性交代行兇細節 未獲被害家屬原諒判無期
北院合議庭依據劉柏葳自白及檢察官、辯護人自主調查的證據,認定他確實有殺人及違反保護令等犯行,從重以殺人罪論處。
合議庭審酌劉男於確知保護令已核發的當晚,前往谷女上班地點犯下本案,在公眾出入的停車場埋伏,見谷女出現從後方追上,持刀往頸、腹、背等多處猛刺,依據谷女傷勢位置分布、數量及深淺程度,足見劉男下手力道不輕,手段殘忍,讓谷女在過程中遭受相當痛苦,對被害人家屬及全體社會形成永難彌平憾事,且在法院核發保護令後殺人,遵法意識薄弱,犯罪情節嚴重,劉男雖於案發後坦承犯行,但未真切面對錯誤,陳述犯罪細節時,多為選擇性記憶,另審酌劉男未賠償、也未獲得被害人家屬原諒,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法官廖棣儀、陪席法官洪甯雅、受命法官林奕宏及6位國民法官。
谷女曾遭劉男家暴 報警取得保護令
檢方指稱,谷女2025年5月14日遭前男友劉柏葳家暴,驗傷報警,並在Threads發文,強調她沒有和客人發生關係、沒找前任取暖,也沒欠劉男錢,還po出精品包包和服飾、Dyson吹風機等貴重物品全遭劉男割爛的照片。
生前貼文曝劉男恐怖行徑
另外,谷女貼文指稱劉男曾到她家及工作地點堵她,並po出劉男深夜瘋狂奪命連環call的截圖,還嗆她「繼續裝死不接沒關係」、「沒接,我就上樓敲門了」。
案發前一天,谷女貼出驗傷單及報案記錄,揭露劉男曾打她7巴掌及掐脖子,導致她流鼻血、臉頰疼痛腫脹,「敢打我就去警局面對吧」、「保護令下來囉」沒想到隔天慘遭劉男割喉奪命。
行兇後躲到宜蘭外公家被逮
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畫面,谷女於去年7月30日晚上8時40分騎乘電動滑板車進入信義威秀B2停車場停放,劉男隨即現身,兩人交談約1分鐘後,劉男持彈簧刀割喉猛刺,行兇後駕車逃逸。
警方同月31日凌晨在宜蘭縣五結鄉,逮捕藏匿在外公家的劉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