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諭知不罰理由曝光
中央社報導,法院認為,愛莉莎莎被移送的理由,是以Yahoo新聞頁面,及愛莉莎莎引起爭議的貼文截圖,為主要論據,固然她於警詢時坦承貼文,但審理後認為,她只是針對開票過持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充其量是評論公共事務,並未提出不實影片使觀看者獲知錯誤資訊,也未涉及恐怖或攻擊之文字,使觀看者因貼文產生畏懼或恐慌等負面心理,難以認為該文章內容有何影響公共安寧之情形,故諭知不罰。
本人8字發文曝心聲
而愛莉莎莎本人則是今天在Instagram(IG)限時動態發文回應此事,並以紅色底線標示出法院裁定書上所註明,只是針對開票過持的瑕疵疑義,提出個人意見與質疑,未提供錯誤資訊等字句,強調「感謝法庭還我公道。」且她社群近日PO出諸多至尼泊爾、泰國旅行的紀錄美照,顯然心情不受官司影響。
質疑做票言論曾引發喧然大波
愛莉莎莎於今年1月13日晚間8時許,透過Instagram網路社群平台,以其註冊帳號質疑開票所違反開票程序,貼文發布「監票團隊傳來的,我輸得起,但因為做票才輸我真的無法喔…,原來投票箱內層都藏一堆票?」
中選會點名愛莉莎莎「作票說」已涉及不法,要求檢方查辦,以正視聽。案經愛莉莎莎居住地的新北海山警分局,傳她到案詢問後,認為其貼文足以影響公共秩序及喪失民眾對選務工作之信任,2月19日以涉嫌違反社維法移送。
